州政协调研县总工会工作汇报材料
为认真落实州政协、州总工会开展的工会工作大调研活动,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木垒县总工会立足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此次调研的主要内容,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工会工作调研活动,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木垒县总工会共有干部职工8人(帮扶中心2人),其中。女职工3名;哈萨克族2名。共有基层工会组织112个,职工人数7094人,会员人数7010人,女职工人数2856,会员人数2843人;入会率达98.7%。其中,行政单位41个,职工人数2752人;事业单位30个,职工人数2118人;外商投资企业1个,职工人数74人,私营企业8个,职工人数269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0个,职工人数1036人;股份合作制企业2个,职工48人;集体企业2个,职工人数60人;国有企业1个,职工人数23人;个体经济组织5个,职工人数588人,国有控股企业2个,职工人数126人,基本实现了全总提出的“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的目标。
二、重点工作
开展情况
(一)以“两个普遍”为重点促进工会工作深组建全覆盖
1、拓展空间加大组建力度努力实现全覆盖按照全总提出的“大力推动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的精神要求,木垒县总工会以《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了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组建工会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一直以来,工会干部坚持深入基层,通过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交流、情感沟通,企业工会组建取得了较好成绩,2010年开展的“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百日集中组建行动中,新组建工会组织8家,新发展会员700人。2011年一季度经过积极拓展组建空间,已新组建工会组织2家,新增会员86人,完成全年工会组建任务的25%。在广泛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年的组建目标,为完成全年组建任务奠定了基础。截止目前,全县有各类企业41家,建立工会组织41家,组建率100%,职工入会率98.7%。同时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规范,按照“挂一牌、建两档、三同时、四制度、五必有”的标准规范建家,已创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1家,区级“模范职工之家”5家,州级“模范职工之家”33家,县级“模范职工之家”55家,逐步实现了组织建设制度化、工作目标具体化、日常管理规范化、开展活动经常化。
2、认真研究及早动手安排部署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一是按照区、州总工会关于大力开展“两个普遍”工作的精神要求,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有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今年年初制定工作要点中,确定了15个企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工会干部深入企业,指导协调,抓好落实。二是根据州总工会的安排部署,制定印发了《木垒县工会系统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时限要求,确定2个企业作为试点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广。三是积极总结推广已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木垒县皮毛厂、大龙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通过大胆尝试,创新企业发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企业形成了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逐步规范化。目前,全县共签订集体合同企业29家,其中签订《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15家,涵盖女职工484人。2011年,经过调研和梳理,计划新签订《女职工权益维护专项集体合同》2家,续签3家。目前签订工作在协商落实中。
(二)以活动为载体促进工会强作为升地位
1、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争先创优活动落到实处根据县委、州总工会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要求,县总工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工会系统深入开展党建带工建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活动的主要目标、活动内容和方式,并召开工会系统创先争优推进会,营造了浓厚的“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氛围。各级工会组织紧密结合工会职责与任务,立足自身特点和优势,以“科学跨越,服务职工”为主题,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等为载体,把争当优秀党员、优秀职工、金牌工人、创新能手结合起来,引导各族职工积极参与各种劳动竞赛、节能减排、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积极性凝聚到为促进木垒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贡献上来。弘扬时代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劳模、比学赶超”等建功立业活动;大力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继续抓好争做“三好”职工活动。大力开展创建“五个好”工会组织、争当“五带头”工会干部(职工)活动,不断提高了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培育选树州级“五一”劳动奖状2个、奖章6人;“五一”巾帼奖集体2个,先进个人4人;“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3个、个人1个。几年来,县总工会先后多次荣获州县及全国先进集体称号,连续8年获自治县双目标考核优秀单位,获区级文明单位、区级卫生红旗单位称号。县总工会坚持以“树典型,促工作”为目标,在规模企业中全部开展了“安康杯”竞赛、评先树优、模范职工之家创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活动,全县共选树全国劳动模范1个,自治区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2人,州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9人;州级工人先锋号集体、班组7个;全国“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1个,州级“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集体及班组8家,优秀组织个人3个;州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4个;“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获得者16个;“双爱双评”、“双十佳”先进集体5个、班组3个、个人3个。
2、依法借力倾情职工彻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立由县公安、工会、安监、建设、劳动人事保障、工商等部门参加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县总工会作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借助职能部门作用。一年多来,全县开展专项检查7次,先后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春季劳动用工执法检查活动”、“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行动”、“春分行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等活动,检查单位123家,涉及用工3443人,追回工人工资118.3万元,督促签订劳动合同705份,督促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340人,有效地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清理拖欠行为,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建设领域将工程层层非法分包、转包,有些没有承揽工程所必需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的“包工头”非法承包,部分农民工盲目务工,双方不签定正规有效的劳动合同,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本原因。县总工会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一是与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二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及时地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一些恶意拖欠、克扣或拒不支付民工工资的单位,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定规范的劳动合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四是做好农民工的就业培训、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对农民工的道德文明、职业技能和法规政策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经验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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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自上而下积极争取人民政府的支持。从政府层面推动,提供公平的制度环境,保障协商双方利益,促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同时提高企业负责人思想认识,增强主动性和规范性。
2、从上到下印发文件,整合工作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由劳动就业部门和工会共同协作,借助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及劳动监察等手段,积极推进“两个普遍”开展。
3、依据《工会法》,加大宣传,与企事业单位协商沟通,推进“两个普遍”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