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联监测评估方案

各乡镇、街道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年是《*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年》实施的第三年。为掌握*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工作情况,分析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省、济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总体部署,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决定对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第一阶段性监测评估,为做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妇女儿童规划*—*年阶段性监测评估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目的,通过监测评估妇女儿童规划贯彻实施情况,了解掌握妇女儿童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进一步推进妇女儿童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内容和方法

监测评估内容。对妇女规划涉及的妇女与经济、参政议政、教育、健康、法律、环境六大领域和儿童规划涉及的儿童与健康、教育、法律、环境四大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测评估,其中对妇女参政议政、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权益、非法使用童工、农村医疗设施建设、校外教育阵地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测;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经费投入、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和实施规划的策略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测评估方法。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看现场、查阅档案资料等方法进行。

三、具体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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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领导

*妇女儿童规划阶段监测评估工作,由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估组和统计监测组具体实施。

监测评估工作是实施规划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保证和推动规划目标实现的有效措施和手段。各级各成员部门要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组织,按照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组织好监测评估工作,搞好本单位的自查自评,确保每一项指标都能进行监测评估,主动及时地向市统计局和妇儿工委办公室提供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妇儿工委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指导各部门的监测评估工作。市统计局要在监测统计工作中发挥牵头作用,保证统计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