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工作小结和计划4

1、8月27-28日,参加全国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规划总结表彰会议及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市妇联获“全国家庭教育先进集体”;杨小朵副主席获“全国家庭教育先进个人”

2、9月13日,参加全国妇联信访工作会议,市妇联权益部获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李晓东获同志先进工作者称号

3、9月12日,参加全国“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总结大会,市妇儿工委办获全国“健康宝宝、幸福家庭——预防出生缺陷系列宣传活动”基层组织奖

4、8月29日,在余姚召开宁波市养兔女能手研讨会,现场参观了宁波市农业龙头企业—科农獭兔养殖场和宁波市级“妇字号”农业龙头企业及农家乐示范点

5、9月3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设立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9个,参加省妇联举办的《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委副书记郭正伟在宁波分会场作重要讲话,伊敏芳主席主持会议。

6、做好《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宣传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实施办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邀请杭州市委党校马晓秋老师来北仑、宁海讲课;参加省妇联举办的《实施办法》知识竞赛,共发放知识竞赛题2400份;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宁波日报》专版刊登《实施办法》解读;9月26日,组织妇女维权志愿者在中山广场举办《实施办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7、9月7日—8日,宁波市女企业家协会一行近40人,到象山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市政协副主席李秀琍等协会顾问参加。

8、9月12日—13日,参加省妇联宣传工作会议并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9、9月19—21日,伊敏芳主席等人参加在义乌召开的全国“巾帼示范村”创建工作交流会暨“市场带千村”项目推进会,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宁波经验推向全国。奉化滕头村被认证为首批全国“巾帼示范村”。

10、9月20—22日,杨建军副主席参加在常州召开的长三角地区妇联主席联席会议并进行书面交流发言

11、下发宁波市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实施方案,以县(市)区为单位,80%以上(40%/年)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接受一次免费常见妇科疾病检查

12、开展*年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今年以“亲子携手、强健体魄、保护环境、共建和谐”为主题,开展六项活动。一是开展“爱的探索”—家庭教育网上互动活动;二是开展“家教格言进万家”活动;三是举办家庭教育网络讲座;四是开展家庭教育广场咨询活动;五是组织开展“关心人居环境呵护地球家园”亲子ppt制作竞赛;六是召开宁波市家庭教育工作会议暨家长学校现场经验交流会

13、做好家长对我省未成年人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传播意见和建议的征集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文明办

14、通报我市“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督查情况

15、全面调查我市留守儿童俱乐部建设情况,做好杭州奥普公司支持山区农村留守儿童俱乐部建设捐赠的10台电视机的分配工作

16、文明家庭。推荐上报第六届省级文明家庭、省级学习型家庭及省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组织;完成上报市妇联生态市建设半年工作总结;奥运火炬手市三八红旗手、“双学双比”女能手协会副会长陈海珍。

17、筹备母亲素养工程推进会;筹备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现场会

18、组织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的同志就女性进村“两委会”工作赴嘉兴市学习考察

19、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召开竞争上岗大会,进行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撰写考察报告。

20、组织人事工作。调研下半年乡镇妇联主席的招考工作;向市委组织部专题汇报妇联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做好市妇联机关干部人事调整的相关工作;上报2003年以来市妇联干部提拔交流情况。继续开展工资套改和公务员登记工作。上报警示教育活动总结至市纪委。

21、修改完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草案第五稿及立法依据和相关说明

22、组织县(市)区妇联和机关干部参加普法办举办的“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并将竞赛活动在宁波妇联网和家庭教育网上进行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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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对各县(市)区“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12、迎接省协调小组对我市历年来的全国级“巾帼文明岗”进行全面复查

13、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从事“农家乐”行业的女能手赴奉化开展交流研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