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总结工作总结

县妇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和省、市、县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形成了良好的作风,树立了妇女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记党的宗旨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充分认识党在反腐倡廉上的决心和取得的突出成效,坚定反腐倡廉必定胜利的信心,打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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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廉政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着力抓制度建设,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妇联实际,制订完善了《鱼台县妇联系统廉政准则》、《鱼台县妇联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对妇女干部的廉政行为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并认真抓好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使大家都能按廉政准则办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正廉洁,树立了妇女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若干规定,无不廉洁和违反“十条规定”的行为。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财务制度上严格把关,没有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没有超标准接待或部门之间互相宴请的问题,元以上的开支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在评先树优时,把是否廉政做为评选各类先进的标准之一,拟出的先进名单都上报县纪委把关,在评选过程中没有谋取私利的问题,也没有吃拿卡要现象。不接受下级妇女组织的钱物。

五、加强个人修养,遵循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准则。妇联干部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摆正同组织和妇女群众的关系,严格执行“十个不许”等有关规定,淡泊名利,追求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坚持做到了为政清廉、一身正气,艰苦朴素、办事节俭,乐于奉献、恪尽职守,在干事创业中充分体现了个人价值,为广大妇女做出了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