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县妇联维权工作情况汇报
2005年以来,**县妇联维权工作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以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做到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相结合,着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大格局。现将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在县妇联和各乡镇分别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中心”和妇女儿童维权热线,针对信访接待和来电咨询等日常工作,我们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热情接待,切实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把信访接待工作作为一个窗口,对来访者进行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四自”精神的引导教育,把法律知识的传播与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融为一体,使来访者在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法制观念和自立自强意识不断得到增强。二是对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定期、定量、定性分析,特别是发现集体上访的苗头,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患于未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04年以来,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161件,其中劳动保障类26件,占2.24%;财产权益类53件,占4.57%,人身权利类386件,占33.25%,婚姻家庭权益类630件,占54.26%,综合类66件,占5.68%。妇联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主要集中在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权益、农村妇代会主任退休生活问题等方面,结案率在95%以上。三是狠抓案件的协查。2004年以来,各级妇联共协查较大侵权案件2起,涉及家庭暴力、子女抚养等类型,通过我们的积极协调,这些案件都在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得以圆满解决。如2004年3月8日**商报刊登一篇精神病院发出一封求救信——21岁女孩从寄人篱下到尼姑庵再到精神病院,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县妇联正副主席一行4人马上到**镇该女孩生父母家及金乡外公家开展调查核实,在当地政府积极配合下,该女孩父母从**精神病医院接回自己的孩子,还给女孩一个本属于她的自由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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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主抓不放。一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出台后,各级妇联将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制订得力措施,选准有效载体,强力推进。一是抓学习材料的准备。我们翻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征订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提纲》等学习材料10000多册,发到乡镇妇联和广大妇女手中;二是抓宣传骨干培训。我们在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培训的同时,组织开办乡镇、村妇女干部培训班,针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共培训妇女干部1000余人。三是找准载体。首先,我们借助新闻媒体,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标语宣传;其次,我们以“创建反家暴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防治爱滋”和普法宣传活动为主线,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现场维权咨询和宣传活动,共分发《新婚姻法》等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第三,层层组织宣传妇女法,各乡镇妇联积极宣传妇女法,通过张贴标语、宣传车、咨询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妇女群众作宣传;第四,通过对**县农村妇女的维权现状进行了详细深入的调查,撰写《对创建“和谐苍南”中农村妇女维权问题的几点思考》一文,对今后更好的实施妇女法奠定基础。
三、特色工作力求创新。新形式下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需要大胆创新,针对**县的实际,我们着力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一是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县妇联和县公安局在2004年及时成立了“110”反家暴中心,加大了对家庭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并拟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结束取证难的情况,有效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二是设立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信访接待日。我们以每月1日和15日为信访接待日时间,由两位资深女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受害妇女儿童、单亲家庭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同时,使更多的妇女知法、懂法,有能力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是充分发挥妇女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积极主动参与法院涉及妇女和儿童的案件的一审判决,在陪审和监督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妇联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在处理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调解中的作用,使妇联特邀陪审员和人民陪审员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承认,树立了妇联维权的权威性,同时更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四是设立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为加强对妇女群众的法律教育,更好地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我们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对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采取“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依法保障妇女平等的财产权、继承权、抚养权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依法从重从快地惩处家庭暴力、q####j妇女、j##y幼女以及虐待、遗弃等侵害妇女合法人身权利、财产的犯罪。五是开展特殊妇女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每年“三八”节,妇联、“维权合议庭”成员到县看守所、戒毒所,对在押的女嫌疑犯和吸毒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四自”教育、道德教育和爱心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总之,两年来,我们以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切实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高度责任感,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发展,为推进“平安**”建设和我县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