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期(省妇联采取积极措施救助“两癌”贫困妇女)五篇范文

第24期

黑龙江省妇联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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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1年,省妇联联合省卫生厅积极落实全国开展的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对尚志、安达、宝清、东宁、富锦、密山、克东7个试点县(市)的35—59岁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共检查乳腺癌4.3万人、宫颈癌17.2万人,查出乳腺癌病例55例,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癌52例。为扩大政策受益群体,我省还在全省范围内对近260万名适龄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初筛,检出有妇科疾病的占46%,发现宫颈早期癌和癌前病变的近700人。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将帮助“两癌”贫困患者救治作为落实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指导和帮助她们通过民政和新农合解决20%—60%不等的治疗费用,并积极动员社会各界资助“两癌”贫困患者的后续治疗。2011年,省妇联协调72万元对72名患有“两癌”的贫困妇女进行救助,并通过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提出将妇女“两癌”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的建议,得到重视和采纳,有效推动妇女“两癌”救治工作的落实。

发。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全国妇联有关领导、全国妇联办公厅,各市(地)党委主管领导,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地)妇联,绥芬河市妇联、抚远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