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工作条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的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公司创新高质量转型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推进公司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的有关规定精神,参照《中央企业团委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xx党发(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xx的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三条公司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以安全环保生产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中心,努力提高公司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素质,促进公司团员青年健康成长,为公司的创新高质量转型发展和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力求经济效益、人才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公司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青年,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青年,努力为公司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为推动xx创新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第五条公司共青团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从严治团。

第六条公司团委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双重管理,以公司党委管理为主。公司团委严格执行经常性工作汇报制度。

第二章团员代表大会第七条团的领导机关是公司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

第八条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由公司团委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召开前,须经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批准。特殊情况下,在征得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同意后,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九条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的任务:

(一)审查和批准团委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团的工作任务;

(三)讨论贯彻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

(四)选举公司团的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

第三章团的委员会第十一条在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闭会期间,团的委员会是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的执行机关。

第十二条团的委员会委员由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团的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商上级团组织决定。

第十三条团委的组成及分工情况,报公司党委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实行。

第四章团委的工作职责第十四条协助公司党委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一)团结和引导青年职工积极投身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事业

(二)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治教育,增强公司青年职工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对公司团员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公司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三)教育公司的团员青年,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做公司的主人,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同一切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现象作斗争

(四)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的思想工作,调动和发挥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十五条贯彻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带领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建功立业的活动。

(一)根据公司实际,组织青年职工开展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等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在本职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围绕公司生产建设中的急、重、难、险任务,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形式的突击活动,充分发挥团组织青年突击队的作用

(三)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结合实际,引导团员青年立足岗位、面向市场,进行技术、管理、营销、服务等创新活动,助力公司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

(四)贯彻公司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加强团员青年的安全意识教育

(五)组织团员青年以主人翁的姿态参加公司的民主管理,广泛开展五小(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为推动公司的技术进步,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作贡献

(六)组织团员青年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提高团员青年的文化技术素质

第十六条维护团员青年的正当合法权益,为团员青年办实事。

(一)了解和反映青年职工的意见和正当要求,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指导开展各类正当的青年团体活动,并为其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建立团员青年业余活动阵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活跃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团员青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四)指导和帮助青年职工正确处理恋爱、婚姻、家庭等问题,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第十七条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建设好团的各级委员会;加强团的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团干部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二)建立健全公司团的各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增强团的组织力、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团组织政治引领、动员组织、联系服务青年的作用

(三)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团员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四)搞好团的组织发展工作,壮大团员的队伍;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第十八条认真完成公司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章团委的工作职权第十九条团委的参与权

(一)团委书记是党员且适宜的,应参加公司党委会;是党员而不是党委委员的,应列席公司党委有关青年工作的会议;不是党员的,应通过适当的途径及时了解公司党委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

(二)公司团委协助公司党委就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带领青年职工积极贯彻实施

(三)团委书记应参加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及其有关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并在其中积极发挥作用,代表和维护青年职工的利益

第二十条团委的决定权

(一)根据公司党委和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团委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部署团的工作

(二)讨论、决定公司青年工作的重大事项,制订贯彻执行公司党委、上级团组织决议和决定的主要措施以及下级团组织提出重大问题的请示和报告

(三)审批下属团组织(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的建立和撤销;审批团员的发展和团纪处分

(四)表彰先进团员和青年,授予荣誉称号

(五)支配团的活动经费

(六)团委通过集中召开公司团委会行使决策权力,团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团委会由团委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条团委的考核权

(一)考核所属的下级团委、团总支、团支部等的工作

(二)考核所属的各类青年专责工作机构等的工作

(三)受公司党委委托,考核公司所属党组织对团工作的支持、重视及对青年成长的关心情况

第二十二条团委的建议权

(一)建议所属团干部的选拔、任免、调动

(二)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组织的发展对象。28周岁及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应有团组织的推荐。

(三)推荐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晋职使用和上学深造等

(四)建议对有突出贡献的青年和青年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

第六章团委干部第二十三条公司团委的专职干部按公司职工总人数的规定比例配备。

第二十四条团委干部应在坚持年轻化的同时,按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配。

(一)公司团委书记一般应是中共党员;

(二)公司团委正、副书记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司团委专职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公司团委书记要熟悉企业情况,一般不少于3年企业工作经历;

(四)新任公司团委书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最高不超过35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31周岁

第二十五条团委委员的选拨,要按照自荐或推荐、组织考察和团员代表大会选举的基本程序进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十六条团委专职干部的选拨要按照自荐或推荐、组织考察和党委审批的程序进行。

第二十七条团委书记一般应按规定享受公司中层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第七章团委专职人员的职责分工第二十八条团委书记的职责

(一)负责主持团委全面工作,召集团委会,团委民主生活会和团总支(支部)书记会

(二)负责传达公司党委和上级团委决议,经常向团委会报告情况,提出建议,并定期向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下属团总支(支部)工作,推陈出新,树立典型,总结推广

(四)负责提出月、季、年团委工作初步意见和工作计划,提交团委会讨论

(五)负责团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协调团委委员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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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条本条例的执行情况由上级团组织、公司党委和党群工作部组织检查与考核。

第五十九条本条例按《xx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六十条本条例由公司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