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x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根据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使分局各项工作以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的作风开好局、起好步,助力打造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四省边际中心城市,高质量履职服务新使命,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的部署,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更加突出压实主体责任,更加突出预防为先,更加突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更加突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清风五大行动。
2.认真落实2022年省、市、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优良作风开好局、起好步。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抓实抓细抓落地,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要求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中,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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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8.全力支持、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分局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