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当前,xx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要求,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为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现向全体干警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做到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做到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做到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做到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依照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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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严禁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一、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的制度保障,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一起努力,营造良好司法生态,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