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
分管领导的责任
1.严格遵守党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不断锤炼作风。
3.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市政府、市纪监委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廉洁从政,强化看齐意识,争当“四个自觉”模范,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的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4.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督促分管科室(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市政办纪检监察组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5.认真开展“红脸出汗”谈话提醒工作,做好每季度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监督指标填报工作。
6.检查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分管方面发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不袒护、敢批评、抓整改。
7.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科室(单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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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9.支持市政办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
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签订时间: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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