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最新优秀范文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1
一、严明党纪政纪,推进党风政风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加强党内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全体党员牢固树立讲党性、守纪律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党章、党内法规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等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组织一次以上增强党性观念、严明政治纪律的专题党课。坚持一把手每年上一堂以上党课的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引导管委会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讲程序、守规矩的意识。决不允许在党纪国法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坚决反对以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等名义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行为,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学习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及管委会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及时传达贯彻。
(二)坚决保证党纪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管委会系统的贯彻落实。督促全体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行其是、阳奉阴违。加大对各部门、单位、公司的政令畅通情况以及管委会资金、土地、招商、重点项目建设等重大计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严重的政令不畅、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持之以恒纠正、反对四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各部门(单位、公司)党委、党政领导班子要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道理,以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为重点,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不允许出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烂尾工程。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作纪律审查重点,同时也要旗帜鲜明鼓励干事、支持改革、宽容失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在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纠正与反对四风的持久战中发挥好以上率下、引领示范作用,确保不出现负面典型,以好的作风、好的形象保障湘江新区的改革、建设与发展顺利推进。
二、抓好预防工作,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一)健全制度体系。围绕信息公开、决策民主、监督有效、追责到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扩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方式,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公开两个责任清单,继续开展述职述廉。要做到公开真实有效,公示不走形式,为湘江新区权力运行构建阳光、透明的优良环境。
二要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议事规则。
三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各部门、单位、公司要严格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行政、建设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建设。权力和风险较大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对应业务监督管理的制度规范,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监管力度。
四要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的分级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开展公司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充分运用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成果。由纪工委牵头、综合管理部配合,对各部门(单位)、公司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执行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党工委、管委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按年度组织开展较高风险岗位人员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参加相关工作或活动情况的考核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纳入部门对干部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五要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要进一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维护制度的性。各部门(单位)、公司要重视对于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及时查处或者上报违反制度的行为、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对因执行制度乏力走样、甚至阳奉阴违导致不良后果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监管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二)建设廉政文化。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系统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认识、对待。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整合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机关党委、工青妇等组织的力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继续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管委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年组织1—2期党风廉政教育的集中培训。
二是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到法庭旁听贪腐案件审理、到监狱接受以案说法教育等活动,促进警示教育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长先纪发〔20xx〕8号)要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与下级党政负责干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人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充分发挥廉政谈话的及时提醒、警示、告诫作用,帮助党员干部构筑坚固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四是不断巩固创新教育活动载体。充分运用管委会水上清风书吧等学习、培训阵地,组织开展廉政沙龙、知识抢答、主题辩论等活动,努力提高廉政教育的感染力、渗透力。
(三)创新预防手段。
一是重视调查研究。年内纪工委协助党工委组织开展1—2个方面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各部门(单位)、公司也要由一把手牵头,组织进行1个以上的专题调研。要通过调研,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路。
二是重视科技创新。要建立以科学的制度体系、先进的文化理念、现代的科技与设备相融合的制度+文化+科技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完善监督信息库,实现对监管部门重点监管工作的再监督。各部门、单位要逐步完善痕迹化管理,做到重要会议、重要现场取证、重要决策过程等都能留有文字甚至音像等痕迹,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和权力规范运行
(一)抓好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社区建设工作计划第一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考核这些指挥棒。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将党工委和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目标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项任务的落实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坚持每年结合绩效考核进行两次以上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制度,对落实责任或完成任务不好的集体、个人要从严追责。
(二)抓好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布置的作风建设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浪费等不正之风。不定期开展作风建设抽查,重点抽查各部门、单位、公司作风建设的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以及党员、干部遵守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对违反规定的集体、个人要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三)抓好廉洁从业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整合监督力量。继续实施收你100,奖你1000廉政承诺制度。以各部门、单位、公司为主体加强党员、干部和员工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加强对资金、项目、土地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纪工委(监察室)要组织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及各监督主体的履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抓好重点岗位行权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及廉政风险点排查评定为一级风险岗位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监督检查,由纪工委(监察室)牵头建立重点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建立廉政、作风定期分析机制。核查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等一家两制情况。加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单位、公司要坚持和完善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纪工委(监察室)及各部门、单位、公司党组织要大胆开展对同级领导班子和成员的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同级监督的新举措、好办法。
四、着眼防微杜渐,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一)着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按照权限,重点查处违反党纪党规、政令不畅、四风和有错无为等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做到有责担责、失责问责。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一案三查的要求,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在从严处分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从严追究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主体的责任。改进纪律审查方式,加强初核工作,严格落实案件查办的制度。
(二)认真接待和处理信访投诉。畅通党风廉政方面的信访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对实名信访投诉或举报要一查到底,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责任追究到位,做到不袒护、不姑息。
(三)切实抓好线索的管理与报送。重视线索搜集工作,建立湘江新区违纪线索报送制度。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在开展的涉及人事、规划、国土、工程、采购、执法等重要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应当报纪工委(监察室)处理。纪工委(监察室)对各种渠道获得的线索要进行认真甄别,建立线索台帐,并根据权限进行处理。对于发现问题瞒而不报或擅自了难的,由纪工委(监察室)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加强组织建设,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健全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配合做好湘江新区纪检监察机构的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各部门、单位和公司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工作。同时,配优配齐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注重充实监察办案方面的力量。
(二)支持推进三转。为确保纪工委(监察室)配合全市纪检系统开展的以实现三转、两个为主为主要任务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纪工委书记不再担任管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职务;纪工委(监察室)不再牵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在线行政审批日常督查、治理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等工作;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收购、中介机构抽签等现场监督工作。纪工委(监察室)要充分发挥党工委和管委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助手作用、管委会系统反腐败的组织协调作用,强化再监督理念,聚焦监督、执纪、追责主业,防止工作越位、缺位和错位。各部门(单位)、公司领导班子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充分发挥所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圆满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工作水平。积极做好上级纪委各类培训的人员选送工作,组织1次以上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和风险防控队伍的业务培训。严格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纪律管理,打造纪检铁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2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何以人为本,抓紧抓好,事关我镇发展大计。为此,镇党委制定了新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望各单位遵照实施。
一、搞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以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每年要至少集中上两次党课,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
2、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每个单位要至少挖掘一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并加以大力宣传,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3、加强镇村两级廉政文化阵地建设,村村要设立廉政文化图书角,利用村部、文化大院、先锋网站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推进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机制创新,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建立镇政府对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指导和监督制度。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邀请镇纪委监察员和包村干部参加,大额度的收支、工程项目安排计划等必须向纪检监察员和包村干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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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局党组会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三)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环境权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