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一)
一、严守政治纪律。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省委、州委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班子团结。
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按客观规律和科学态度谋发展、办事业,做到不主观武断,不盲目攀比,不违反规定决策。
三、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做到清正、廉洁、务实。
四、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和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父母、配偶、子女不接受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五、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请吃,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六、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七、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八、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九、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十、不参与赌博活动。
十一、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十二、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
以上承诺敬请组织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关于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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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坚持艰苦朴素的作风,不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超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不违反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不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公务用车。
六、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保持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作风,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