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企业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应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进行经常性的全面检查,为职工及从业人员的生活、工作、生产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2、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或巡回检查、例行检查、专业检查和综合检查

2.1日常检查的重点包括。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协同作业的统一指挥和信息联络;危险作业的保护措施;现场危险物品的存放和处置;人行、设备通道;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

2.2、例行检查每半年一次,由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和矿山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组织,检查重点为: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培训和持证情况;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健康监护、护品发放、职业危害监控情况;应急管理情况

2.3、专业检查由矿山根据需要组织,由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负责具体实施,必要时可聘请专业人员参与,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边坡;排土场;油库;供电系统;排水系统;运输系统;紧急通讯系统;爆破器材存放点;其他重要设备和装置

2.4、综合检查由矿山组织,在主管部门有要求或矿山认为需要时,以及年终或矿山较长时间停产前进行,内容为:重大风险控制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有关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其他有关情况

3、检查发现的需要整改的问题,依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由检查组织者负责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包括时间要求),由问题所在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方案制定者验收并签字确认。发现的重大隐患未彻底消除前,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临时措施,以避免隐患被触发引起事故。

4、所有安全检查、整改方案、验收均应由组织者完整记录,并交安全管理机构(安全员)存档

5、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依据检查发现的新问题、新危险对企业危险辨识的结果进行修正、补充

6、对不执行或未按时完成整改的,严肃处理,因不执行或未按时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一、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领导坚持每天、每周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检查园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幼儿园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电线路是否老化;教师、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园内食堂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园内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标志是否损坏;园内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的现象;园内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做好隐患排查台账。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以便得到及时处理。在排查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知识的宣称和教育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查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监督相结合。每周一升旗时要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和管理,每月必出安全宣传资料,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安全隐患的整改上报制度在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安全隐患的处理由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通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贵州诚博煤业集团

习水县马临工业经济区天生桥煤矿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

二0一三年二月一日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排查、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矿长对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全面负责,安全副矿长协助矿长对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负责,其它各分管副矿长和各业务职能科室负责分管范围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具体分工是:

1、生产副矿长、生产科长负责顶板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负责机电运输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总工程师、通风队长负责“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供销科长、火工品专管安监员负责火工品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各队队长负责本队施工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

2、各分工负责人于每月

9、

19、29日,组织人员对分管范围和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辨识与排查,并开展好日常各类检查

3、参加检查人员要按照“严、细、准”的原则,分工负责,严格以煤矿“三个规程”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格、认真检查,确保现场事故隐患能及时发现并得以整改。各检查组要在检查当日,将分管范围和本期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报送安监科。

4、安监科各专业负责人每次都要参与其分管范围的事故隐患辨识与排查

二、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类,事故隐患可分为。顶板、通风、瓦斯、机电、运输、火工品管理、火灾、水灾及其它。

三、事故隐患的评估

事故隐患评估就是对事故的危险程序进行全面了解、分析,并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根据对事故隐患的辨识与排查结果,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事故隐患分为:

1、一般隐患。危险性不大,事故影响或损失较小的隐患。

2、重大隐患。危险性较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3、特别重大隐患。危险性大,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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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2、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