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甲等医院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制度

级甲等医院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凡违反医院《服务规范》者发现一次扣50元,如系实习学生、进修生由带教老师承担。

第二条

凡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发生冷、硬、顶、推、拖,查实一次,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或给病人造成后果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工作人员与病员、陪伴之间在医院内因非医疗原因发生吵架,扣罚当事人50元;发生打架,扣罚当事人100—1000元,由此引发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当事人自负。

第四条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送给的“红包”或贵重礼品,必须在24小时内退还,无法退还的应在24小时内上交给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否则按“红包”金额的1—10倍处罚当事人,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第五条

凡接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私自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收取回扣、提成的,按《四川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处理。

第六条

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并按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给予处罚,所在科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七条

科室、个人收取病人现金;使用假收据、外单位收据和白条子收费的,按该项金额的1-10倍扣罚当事人,同时,视情节给予降聘或取消晋升技术职称资格一年处罚;如系科室负责人责任,则解聘其职务,并视情节按财经纪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八条

未经医院同意,个人外出体检、会诊、手术、挂牌等对外提供医疗服务,除追回个人所得外,扣罚当事人1000—2000元;系科室擅自组织外出服务的,除追回科室所得外,扣罚科室负责人2000—5000元。若造成医疗事故,由相关责任人承担所有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屡教不改者给予待聘、解聘或其它党纪、政纪处分。

第九条

不经门诊部、医务处同意,擅自停门诊,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十条

对急诊病人不及时诊治,或不执行首诊负责制,互相推诿拖延病人检查治疗时间造成一定影响者,扣罚当事人100—5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第十一条

入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后,病房或医生拒收者,扣罚责任人200元,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由责任人负完全责任,除经济赔偿外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无故不完成三级医师负责制者,检查病历时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和术前讨论者,每发现一例,扣罚负责医师50元。每发现乙等病历一例,扣罚责任人200元;每发现丙等病历一例,扣罚责任人1000元;屡教不改者,停处方权、手术权,并与科室奖金挂钩。

第十三条

科室未安排二线值班人员,扣罚责任人200元。

第十四条

科室值班人员拒不执行医院总值班调度者,扣罚责任人100—1000元。第十五条

发生无不良后果的医疗护理缺陷,较轻的由科内批评教育处理,较为严重的扣罚责任人50—100元;若同一项目先后发生三次以上者,扣罚责任人100—200元。

第十六条

造成医疗事故和医疗赔偿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院《医疗投诉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

未经医院允许,将医疗材料或器具私自拿到院外进行医疗服务者,除追回医院全部经济损失外,扣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各种医疗信息、医疗数量及质量考核报表未按时报告,扣罚当事人50—100元;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等报表未按时报告,按医院《传染病与医院感染管理责任追究制》及《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奖惩办法》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

影像科急诊片随到随照,普通片出具报告时间不超过2小时。未做到者,每例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条

检验科、实验室未做室内质控或质控图与登记不符,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500—1000元。

第二十一条

未按要求出具检验报告,每发生一起扣罚责任人20元。因此而延误治疗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二条

输血科应保证全血、血浆、成份血的安全供应。违反操作规程者,扣罚当事人500—1000元。

第二十三条

病理科标本错换、遗失或检片发生编号错漏,发生一例,扣罚当事人200—1000元,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按医院相应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一经发现使用伪劣、过期、“三无”药品,扣罚药剂科主任1000元、相关科室10000元,若造成医疗事故则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毒、麻、精神药品未按规定管理,扣罚责任人500—1000元,并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功能检查科各种检查预约时间不能超过48小时,发现违反一例,扣罚科室50元;发现一例技术上不应发生的漏查、错检,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七条

违反医疗质量管理的其它条例按《医疗质量管理奖惩暂行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行政各职能部门凡未认真贯彻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对违反制度的现象不及时纠正,扣100元。

第二十九条

科室管理不善,使工作受到影响,国家财产流失,损坏;治安、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治安秩序混乱甚至发生刑事案件扣100元。

第三十条

临床、医技科室等反映问题和要求原则上尽快答复,未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的;工作推诿不负责任者;发现一起,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三十一条

未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罚100元,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罚50元。

第三十二条

对不安定因素不及时化解,造成集体上访、停工、聚众闹事、危及内部稳定,对主要责任人扣罚半年奖金,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

因公文积压,造成工作失误或延误的,视其情况,一次扣50-100元。第三十四条

重大问题不及时请示汇报。发现一起,扣罚责任人1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节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科室使用无资质人员单独从事医疗护理工作扣罚100元,并按医院《依法执业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第三十六条

酒后上班者,扣罚当事人100元,造成损失者加重处罚,并赔偿所有损失。

第三十七条

查岗发现脱岗,扣罚当事人100—500元;再次脱岗者,视情节给予待聘或解聘处理。第三十八条

迟到、早退每次扣罚20元,若超过30分钟以上则每次扣罚100元。第三十九条

旷工一天扣罚500-1000元。

第四十条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次扣罚50元。第四十一条

在办公室玩游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第四十二条

未按规定建立首诊(首问)负责制度认真实施的扣科主任和当事人100元。

第四十三条

牵头部门不履行牵头职责,或配合部门不配合牵头部门工作造成工作延误的,扣100元。

第四十四条

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0-100元。

第四十五条

科室环节质量管理中违反核心制度中一个制度扣当事人100元,执行核心制度不力,一个制度扣当事人50-100元。

第四十六条

科室每月无政治学习计划扣50元,有计划未执行扣50元。

第四十七条

科室病历点评每月少于规定次数一次,扣50元,不点评扣200元。第四十八条

记费错误,错一项扣20元。

第四十九条

科室医嘱与记费不符,错一项扣20元。

第二篇:三级甲等医院复核关于辽宁省三级甲等医院复核评价结果的通报

辽卫函字〔2008〕57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下发的《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规定,2005年10月,我厅启动全省三级甲等医院复核评价及认定工作。

依据专家组的综合评审结果,省卫生厅研究决定,首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验收的医疗机构有辽宁省人民医院等21家(详细名单见附件1,时限为2006年5月至2011年5月);第二批通过三级甲等医院验收的医疗机构有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等14家(详细名单见附件2,时限为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另有3家医院降为三级乙等医院管理。根据卫生部的规定,省卫生厅将统一换发复核后的等级医院牌匾。

附件:

1、首批通过的三级甲等医院名单

2、第二批通过的三级甲等医院名单

辽宁省卫生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首批通过复核的三级甲等医院名单

附件2:

第二批通过复核的三级甲等医院名单

第三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顺利通过河南省三级甲等医院初步评审

2015-02-0509:57:00来源:央广网河南分网

央广网河南分网消息

2015年1月21至23日,河南省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组一行19人,在国家医院等级评审专家、省卫生计生委王秀萍处长带领下,对市一院院进行了等级评审。经过三天紧张有序的评审,该院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初步评审,这标志着市一院综合实力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为期三天的评审过程中,19位评审组专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追踪检查、现场访谈等形式,严格按照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各项指标对一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审。

1月23日下午,评审工作反馈会在王秀萍处长主持下开始,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顾建钦、副主任原学岭代表市卫生计生委参加了反馈会。专家组成员按照各组检查的情况进行了分组反馈,对该院创建工作的亮点和突出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肯定,对医院今后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会上,评审组组长张庆宪教授受河南省医院评审委员会主任黄玮的委托,代表河南省医院评审委员会郑重宣布,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符合三级甲等医院标准,通过河南省三级甲等医院评审。

随后,院长连鸿凯代表医院进行了表态发言。他表示,医院将以此为契机,将把评审给我们带来的正能量充分吸收弘扬,按照“三甲”医院的要求,更加认真、更加努力地改进工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顾建钦代表市卫生计生委对市一院“三甲”评审顺利通过表示热烈的祝贺。顾主任指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医疗市场的不断变化,竞争环境的日趋激烈,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与郑州市其他医疗机构一样,面临发展生存的诸多问题,在发展过程中有不少的困难,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领导班子能够审时度势,能够抓住医改的大好机遇,能够准确医院的服务定位、战略功能,在改善医院基本设施环境,培育打造特色学科,培育引进人才、优化服务流程、注重内涵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院的领导们抓住机会,积极申请创建三级甲等医院,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选择。有了新的标准,按照标准去创建,以此来提升医院整体实力、综合水平、服务质量、社会影响、品牌效应。同时顾主任指出,针对各位专家反馈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虚心接受,全面梳理,必须限定时间整改,必须高标准、严要求解决。并以此为起点,持续的抓好质量,持续的关注安全,持续的搞好细节,持续的提升效益,持续的树立形象。(通讯员侯巧红张文峰)

第四篇: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细则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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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而划分的医院等级之一。三级甲等医院是中国除国家特殊医院以外的最高等级的医院。是中国内地对医院实行“三级六等”的划分等级中最高的一级。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民营医院也可以参与等级评定。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甲等:按分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为甲等。中文名: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类别:医院等级之一

三级医院标准:病床数在501张以上、面向多地区甲等标准:按分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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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评审细则…………………………………………………………………………………………………….1

基本资质…………………………………………………………………………………………………………………..4

基本条件……………………………………………………………………………………………………………4配备要求……………………………………………………………………………………………………………4评审标准…………………………………………………………………………………………………………………..5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6

二、科室设置(30分)…………………………………………………………………………………………6

三、人员配备(30分)………………………………………………………………………………………..7

四、医院管理(140分)……………………………………………………………………………………….7

五、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9

六、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105分)………………………………………………………………12

七、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13

八、统计指标(100分)……………………………………………………………………………………..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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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质

基本条件

三级甲等医院标识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甲等:按千分制,分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为甲等。[1]

具体条件如下:

1.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2.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3.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5.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6.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配备要求

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501张以上。

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麻醉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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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四)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设备

(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麻醉机麻醉监护仪、高频电刀移动式x光机、x光机b超、多普勒成像仪动态心电图机、脑电图机脑血流图机、血液透析器肺功能仪。

支气管镜食道镜、胃镜十二指肠镜、乙状结肠镜结肠镜、直肠镜腹腔镜、膀胱镜宫腔镜、妇科检查床产程监护仪、万能产床胎儿监护仪、婴儿保温箱骨科牵引床、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生化分析仪紫外线分光光度计、酶标分析仪尿分析仪、分析天平细胞自动筛选器、冲洗车电冰箱、恒温箱离心机敷料柜、器械柜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高压灭菌设备、蒸馏器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洗衣机、冲洗工具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热水、净化过滤系统净物存放、消毒灭菌密闭柜、通风降温、烘干设备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二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评审标准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采用三级六等划分等级,评审坚持“六重三不”原则,即重服务、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基础、重保障、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民营医院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三级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医院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电话、实行电子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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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预约诊疗等,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查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一)医疗服务(20分)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15分)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10分)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5分)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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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2.二级专业科室

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妇产科:应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

3.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全院应有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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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在具有200余年历史的平乐郭氏正骨基础上建立医院,1959年建立正骨研究所,是全国中医骨伤专科医疗中心,全国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单位,全国骨伤科医师培训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临床药品研究基地,三级甲等中医骨伤科医院,河南省创伤骨科急救中心,河南省脊柱外科研究治疗中心,河南省骨伤康复治疗中心,河南省中医骨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手外显微外科研究治疗中心,河南省骨病研究治疗中心,河南省颈腰痛研究治疗中心。

医院分为洛阳东花坛与白马寺两个院区,占地约160亩,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开放病床800张;医院郑州院区占地约150亩,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设计病床500张;在职职工870名,其中卫技人员449人,设有颈肩腰腿痛科等14个临床科室和生化生物力学等8个基础实验室,装备有国内场强最大的核磁共振等一大批先进的医疗科研设备,医院下属有河南省洛正制药厂洛正医疗器械厂和国家级杂志—《中医正骨》编辑

医院地址:洛阳市启明南路1号东花坛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