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窗口工作纪律制度

为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改进窗口工作作风,提高窗口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务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制,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

六、周日休息;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2、实行每天早九晚五工作时制,即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时上班

3、实行脸谱指纹签到考勤及岗位抽查相结合,窗口工作人员须在9:00以前更换工作服,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时间全程佩戴工作牌,未到下班时间不得离岗更换工作服

(二)签到制度

1、上午8:55之前为正常签到,8:55之后为迟到,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2、上午12:00之后为正常签退,12:00之前为早退,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3、下午12:55之前为正常签到,12:55之后为迟到,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4、下午5:00之后为正常签退,5:00之前为早退,不按规定使用脸谱考勤机签到为缺签一次;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1天以内(含1天)。请假人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报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同时做好窗口工作的衔接,不能空岗。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二)请假1天以上

1、1人的窗口工作人员的请假。请假1天以上的,请假人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单位窗口负责人同意,并明确顶岗人员后,报部门分管领导、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2、2人及以上的窗口工作人员请假。窗口工作人员不允许同时请假;请假在1天以上的,请假人需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经窗口负责人同意后,报部门分管领导、政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交由考勤人员处备案。请假人要做好工作交接,不能因请假而停办所负责业务。

(三)请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等长假。请假人需提前填写《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审批表》,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明确顶岗人员后,报政务服务中心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处备案

(四)其它事项

1、请假期间扣发当日岗位津贴

2、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考勤人员处销假,不按时销假者,逾期将视为旷工

3、请假应由本人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不

能事先履行手续的可事先分别向窗口负责人、政务中心分管领导电话请假,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补办手续视为旷工。

4、未按照规定执行请销假制度者,将视为旷工

三、工作纪律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不考勤1次者扣1日岗位津贴;一个月内,上班无故迟到、早退、不考勤3次者扣半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若仍不纠正,直接通报主管部门。

(二)矿工。一个月内无故旷工1天以内扣发当事人半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一个月无故旷工1天以上,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并通报主管部门。

(三)临时外出

1、因工作关系需要临时外出,应到考勤人员处登记,注明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等,外出回来需登记外出终止时间。临时外出一般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按请假半天处理;一个月内临时请假不能超过10次,超过扣100元岗位津贴。

2、政务服务中心将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发现窗口工作人员擅自离岗1次,扣岗位津贴50元,同一违纪事项累计超过3次者,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若仍不纠正将通报主管部门

(四)其它规定

1、在工作时间睡觉的,每发现1次,扣当事人1天岗位津贴;累计超过3次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若仍不纠正将通报主管部门

2、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xx政务服务中心计算机管理制度》,要管理好自己的计算机,一旦发现在自己或他人办公电脑上网购物、聊天、打游戏、看视频等违规情况,当事人及计算机所属人员一并处罚。发现1次扣当事人及计算机所属人员岗位津贴50元,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违纪累计超过3次,将通报主管部门。

3、窗口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未履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被办事人员投诉,经查实后,一次扣当事人岗位津贴50元,并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

4、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的,发现1次扣1天岗位津贴,累计超过3次者,扣除当月岗位津贴,在政务中心内部通报

5、由于特殊原因,上、下班不能按时指纹打卡的,应提前报告考勤人员,违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四、本制度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第二篇:农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项目简介农委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项目简介

一、《兽药经营许可证》,所属沭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森林采伐许可证》,所属沭阳县林果中心

窗口现有工作人员2名,负责县农委行政审批相关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发放“零距离”告知单,形成统一受理,现场审核材料和转报后方勘查的模式,农委分管领导审批发证。接收工商部门《动物防疫合格证》行政监管告知单。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精简流程,服务提速。窗口接受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与安排,承办行政服务中心领导和农委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执行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

农委窗口

2014年3月4日

第三篇:武侯区商务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武侯区商务局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归并优化后酒类(审批)服务事项、

审批时限及办事流程

一、服务事项

办理《四川省酒类产销许可证》、《四川省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

二、服务流程

(一)法定依据

1、《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条酒类生产、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

2、《四川省酒类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从事酒类批发

业务,必须取得《酒类产销许可证》。第二十条需零售国家名白酒或进口酒的,必须取得《国家名白酒零售许可证》或《进口酒零售许可证》。

(二)申请条件

1、有健全的酒类商品购、销、存管理制度,须从具有酒类批发资格的企业进货。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纪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从事进口酒零售的,应提交供货的《进口酒批发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交有经营进口酒批发资格的供货方文件(复印件)、实行索证、索据;

2、取得《卫生许可证》;

3、从事酒类批发业务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从事国家白酒零售业务或从事进口酒零售业务的,必须具备正常经营的注册资金;

4、必须具备正常经营的经营场所和仓储条件;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申请登记表;

3、公司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

5、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产权证明、租房协议或划拨证明);

7、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8、经营品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

9、从业人员名册

(四)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领取《成都市武侯区酒类专卖事业管理局酒类产销许可告知承

诺书》,《告知承诺书》由酒类管理机关印发。

第二步。申请人向区商务局办证窗口提交《告知承诺书》,并提交完整的申办材料,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予以受理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初审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的、一次性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的承诺文书和完整的申办材料后进行核查。对是否颁证予以答复,对不予颁证的说明理由。

对酒类批发企业,由区商务局商品流通管理科审验经营现场并填报行政许可审批表,符合条件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办理。

第四步。申请人在接到颁证的告知书后,带上办证凭据,及时到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办证窗口领取酒类许可证,并办理领证手续。

(五)办理时限

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20日,20日内不能完成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期限的计算自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计算;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机关应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完成。

成都市武侯区商务局二00七年五月十日

第四篇:业务窗口工作制度车管所业务大厅管理制度

根据《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车辆管理所正规化建设标准》,制定本制度。业务大厅应当按规范设置并健全应有的功能。业务岗位接待和服务群众,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办事群众提出的车辆管理业务问题,第一个受理的民警及工作人员负责给予解答,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告知或引领到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不得有“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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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儿科医生进驻妇产科工作由儿科病房一和儿科病房二共同完成,两个科室每月分别值半个月,科室安排好值班医生,值班日期和顺序按院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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