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范文大全]
第一篇: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全办科级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深化对各级党员的廉政教育,围绕增强党性意识、纪律意识、群众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通过廉政谈话将监督关口前移,帮助和促进科级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规范权力运行轨道。依据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及上级纪委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谈话范围为全办科级领导干部。
第三条谈话的组织及分工: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对拟任正科级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办党组书记负责谈话,纪检组、监察室参加;对拟任副科级干部的谈话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谈话,监察室参加。监察室负责填写科级干部任前谈话记录,
第四条谈话方式:
㈠集体谈话;
㈡单独谈话。
第五条谈话的程序及要求:
㈠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同
意;
㈡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㈢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㈣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
㈤谈话结束后,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谈话对象为个人的,谈话记录装入本人廉政档案。受领导委托、指定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对谈话中涉及重大问题或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第六条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廉政谈话制度,正视存在的问题,敢于承认错误自觉改正不足,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由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制度科级干部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制度
为建立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工作关口前移,筑牢机关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和帮助机关干部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谈话”是指纪检组负责人或党组织负责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对本单位本系统谈话对象新任职务之前进行的党风廉政教育。
二、谈话以正面教育为主。主要内容如下。
1、对谈话对象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政纪方面的教育。
2、依据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对谈话对象进行教育。
3、结合谈话对象新任职务的工作性质,提出其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容易发生的问题,以及在廉政建设方面应注意的事项。
三、谈话对象在谈话后应作出书面承诺,并填写《任职廉政承诺书》。承诺内容为:
1、如何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2、如何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制定,做到廉洁自律。
四、谈话实行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个别谈话时,谈话人应不少于两人,要做谈话记录。
五、谈话在组织正式决定任命后十天内完成。
六、谈话记录和谈话对象所提供的文字材料,随同谈话对象填写的《任职廉政承诺书》,一并存入谈话对象的个人廉政档案,作为今后考察、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对新提任科级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对新提任科级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
同志们:
首先,对各位的任职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我们以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新提任的科级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内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的要求来组织安排的,目的是告诉同志们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教育在先、预防在先,这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广大党员干部真正的关心和爱护。希望在座同志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接再厉,勤政廉政,干事创业,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工作的双重责任。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
一要加强政治修养,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夯实理论功底,在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时刻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要加强道德修养,严防道德滑坡。同志们走上新的工作岗位,职务越高,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重。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自己的人生初衷,牢记自己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时刻警醒自己的思想,检点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触犯党纪国法的“红线”。
三要加强作风修养,弘扬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精神。在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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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黄先耀说,推动转型跨越、实现宏伟蓝图,当前我省迫切需要各级领导干部继承发扬敢创敢试敢为的广东精神,增强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如果说贪污腐败是阻碍发展的‘拦路虎’,那么‘为官不为’则是延误改革、迟滞发展的‘绊脚石’。”他说。
“我这里再次重申省纪委反复强调的‘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即尊重广东的历史、尊重广东的省情,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树立正确的执纪导向,严格区分失误与错误、为公与谋私的政策界限,努力营造鼓励改革、宽容失误、遏制腐败、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黄先耀说,“三个区分”是想干事、勇创新、敢担当干部的防护网,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委组织部门始终是干净干事干部的坚强后盾。
李玉妹在讲话中也专门强调了这一问题,她说,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这一文件,重点要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从严治党,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能上能下都将成为常态。她要求大家对此保持清醒,主动适应。(南方日报记者赵杨通讯员粤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