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切实推进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和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现就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是对国家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臵、综合管理,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条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着眼于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按照“一年试点、两年推广、三年全面覆盖”的安排分步推进。

第四条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坚持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相结合,事前防范与预警处臵相结合,专防专控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地方统一管理与部门垂直管理相结合,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具体实施相结合。

第二章腐败风险排查与防范

第五条排查腐败风险点。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征求行业内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意见等方式,分层次对可能滋生腐败的风险点进行排查。重点查找单位人财物管理、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执纪执法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国家公职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

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要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须排查。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针对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科学配臵权力,加强流程控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完善管理制度、工作规则、行为规范和廉政规定,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防范腐败风险的途径和方式。加强腐败风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有关制度和情景案例,帮助党员干部了解所处岗位的行为规范和腐败风险,强化腐败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腐败风险处臵能力。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制定的防范措施,经单位党组(党委)或纪检监察机构审核后,按职级和业务类型进行登记,分层级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排查出的腐败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公示,并通过文件、网络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腐败风险信息收集

第八条在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巡视工作机构中确定腐败风险信息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代表、服务对象及其他群众代表担任腐败风险信息员,及时收集整理腐败风险信息,报纪检监察机关(机构)。

第九条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投诉,开展专项检查、执法和效能监察、行风评议、案件检查责任审计、巡视等工作,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活动,加强与执纪执法部门、人大和政协内部机构、其它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和信息交流,以及问卷调查、网上调查、访问服务对象和业务工作对象等方式,开展腐败风险信息日常收集工作。

第十条坚持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为腐败风险信息收集的重点,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第四章腐败风险信息处置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相关执纪执法和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对收集到的腐败风险信息进行评估。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紧急程度等,由高到低确定

一、

二、三级腐败风险,并根据腐败风险的变化,及时调整风险等级

第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腐败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处臵措施,及时化解腐败风险。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处臵措施:

(一)对国家公职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信访约谈、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预警处臵

(二)对部门和单位,采取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发送纪检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廉问责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预警处臵

(三)对新发现的腐败风险,责成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制定防范措施

(四)必要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可直接对有关地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预警处臵

第十三条建立预警处臵结果回告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预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对腐败风险成因进行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回告实施预警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

第十四条建立腐败风险预警处臵督查制度。纪检监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导。对高风险单位、高风险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每年至少抽查一次。

第十五条建立预警处臵情况通报制度。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实施

预警处臵的重要个案和综合情况,要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建立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和重要岗位腐败风险防控工作的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对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措施不力,致使本部门、本单位或所属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省纪委、省监察厅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关于印发《咸丰县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咸丰县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腐败预警防控实施方案通知

抄送:市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省厅监察处咸丰县林业局办公室2010年9月20日印发

咸丰县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十个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依据《黄冈市腐败预警防控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在保

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眼于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积极探索对林业局机关工作中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局属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超前预警、防范、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着力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努力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林业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提供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权利运行为核心,坚持内部防范与外部监控相结合、事前防范与预警相结合、专防专控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查找三类风险、完善十项制度、健全五项机制等工作,逐步形成对重要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风险进行超前预警、科学防范、及时治理的工作格局,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风险、不冒险,把腐败产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有利于帮助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有利于推动林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重点

(一)对局机关及局属各二级单位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生活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包括思想道德风

险、岗位职责风险、制度机制风险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上述风险进行排查预防、适时监控、纠错处置、综合管理。

(二)重点对象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属各二级单位单位中层以上干部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动员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腐败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腐败预警防控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等工作。

2、安排部署。制定《黄冈市林业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腐败预警防控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重点、方法步骤、保障措施等。召开腐败预警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对腐败预警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3、统一思想。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省、市委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和掌握腐败预警防控的基本理念、内容和要求,提高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做好腐败预警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二)风险排查及分析

1、排查风险点。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采取个人自查、科室议查、问卷询查等方式,查找自身可能存在的腐败风险

点。重点查找个人财物管理、工作作风、大局意识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对于查找出来的风险点,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登记汇总,建立市林业局腐败风险点目录。

(1)查找岗位管理类风险。以全员参与为基本要求,以科室为单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采取自己查、大家帮、领导提、组织审四个程序,主要查找岗位工作人员失职缺位、玩忽职守,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作风不实、品行不端、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不强、办事不公、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造成的风险。

(2)查找重大决策类风险。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在人事任免、资金调拨、设备采购、资金使用、项目审批、政策制定等“三重一大”事项上,可能发生的违反有关程序和原则,超越权限决策,以及随意决策、盲目决策造成的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风险。

(3)公示确认。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主动上门等多种方式,对查找出的风险点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上级部门领导、单位党员干部、服务对象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2、风险分析。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对各个岗位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整理,召开专门会议,集中评议,组织核定,划分等级,并将确认的腐败风险点逐一落实到人到岗,建立指向明确、内容具体、涵盖全面、责任到人的权力运行风险库。

(1)腐败风险等级评定。依照党纪条规、行政法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腐败行为发生几率以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序、紧急程序等,由高到低确定

一、

二、三级腐败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腐败风险较低的三级风险,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对涉及“三重一大”执行和管理等腐败风险一般的二级风险,在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涉及“三重一大”决策腐败风险等级较高的一级风险,在单位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

(2)风险剖析。组织召开腐败风险剖析会和专题研讨会,分班子集体、科室及个人三个层面,对照岗位勤廉职责和腐败风险点,深刻剖析风险的诱因、表现形式以及防范对策,撰写腐败风险分析报告。在深入剖析的基础上,党员干部要层层签订勤廉承诺书,做出廉政承诺。

(3)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各科室排查的腐败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需填写《黄冈市林业局腐败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自查表》,按风险等级、科室、职级、岗位顺序登记,建立岗位腐败风险点目录,并汇编成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流程

1、制定《党员干部勤廉责任卡》。对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分工、“三定方案”中规定的内设科室岗位职责以及

《党章》、《廉政准则》和有关制度规定,制订《党员干部勤廉责任卡》,责任卡包含岗位职责、年度任务和行为准则等项目。采取个人填报、领导审核、集中评议、领导小组审批的工作程序,确定每名党员干部的勤廉责任,汇总后制作单位党员干部勤廉责任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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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县纪委和州国税局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在先、制度在先、监督在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过错责任追究力度,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切实搞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规范“两权”运行,确保全县国税系统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和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国税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