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
责任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组织党员、经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
(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五)监督检查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廉洁从业情况;
(六)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经理人员,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八)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本责任书一年一签,一式两份;如部门第一责任人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本责任。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与绩效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对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责任书内容的,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公司总经理:部门(分公司)
第一责任人:
二〇一年月日二〇一年月日
第二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龙场镇兴中小学2011—2012年度第二学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切实加强龙场镇兴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学校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二、责任内容
1、根据中央、中纪委、省委、省纪委、地委、地纪委、县委、县纪委的部署和
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实行“一岗双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
考核。
3、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范》的落实,
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措施落实到位。
4、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切实抓好干部作风建设。
5、负责本校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教师中有违法违纪苗头,及时制止,及时打
招呼;问题严重的,及时向中心校行政办公室汇报或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
三、责任考核
1、校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目标管理
的重要内容,由龙场镇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考核。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学校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对不认真按照中心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处理或对上级交办的重
大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致使党风廉政建设达不到上级要求的。
2、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行为不报告有关部门查处,或不支持执纪
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
3、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事故,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
5、对不按上级规定管理和使用“两免一补”、贫困学生资助、小学生均公用经费
等资金的。
6、违反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长“十个不”承诺的。
7、对职责范围内因管理不到位,教职工出现违纪违法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由个人写出检查,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进行查处。
兴中小学(签章)
校长(签字):
教师(签字)
2012年3月
第三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紫阳初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大精神,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保障我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现就责任人、责任对象双方的责任行为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如下规定,并予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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