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青年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5篇

论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充分考虑所有社会成员的愿望和利益,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相信人、依靠人,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脱离农民的愿望,忽视农民的作用,新农村建设就不可能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也是确保新农村建设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建设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工业对农业的反哺、城市对农村的支持都只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必要的起点,能否合理高效地将外部的支援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这个起点上能否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关键仍在于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只有把新农村建设战略内化为广大农民行动的目标,构建农村发展的内在机制,实现外力和内力的有机结合,新农村建设才能持续发展。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就是要强化农民的主体性,尊重农民的意愿,教育、引导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中,使广大农民从新农村建设中得到实惠,看到希望。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前提是激发农民的主体意识。农民具备了主体意识,才能发挥主体的作用。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通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多种经营,扩大基层民主等,农民的主体意识正在逐步增强。但是,在广大的农村,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等、靠、要”的思想比较严重,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整体经济能力较差,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意识不强。这就需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让农民深刻地意识到,他们既是新农村的建设者,也是新农村的受益者,既是创造的主体,又是价值的主体,只有当农民意识到自己就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把新农村建设转为自觉的行动,农民的主体作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必须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从农村的具体情况出发,解决“三农”问题,改变农民的落后面貌,单靠农村自身的积累,那将是漫长和过程,单纯的市场机制作用又可能加剧农村和城市发展的不平衡,这就需要政府的主导作用,所以必须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农民主体的关系。离开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农民的主体作用将失去明确的方向,没有农民主体作用的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就失去了依靠力量,处理好才二者的关系,必须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并不是包办代替,既必须抓农民作为政府关爱,扶持的对象,又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农民是主体。要解决好政府“导什么”和“怎么导”的问题,在“导什么”的问题上,要针对农村的需要,使财政支出理多地向农村领域,主要在统筹规划、基础建设、技术和信息扶持等方面而提供更多的服务。在“怎么导”的问题上,既要建立以农民需求为主导机制,满足农民最迫切的需求,又要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让农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九里乡历来由于经济活跃,农民群众发家致富的愿望强烈,新农村建设有着良好的群众基础。我们作为全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片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的原则,注重依法决策,依照经济规律办事,树立长期建设、扎实建设的思想,克服消极等待和盲目冒进的情绪,防止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在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把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深入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最广泛最充分地发挥了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了全乡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了他们改变农村面貌,建设家乡的热情,而又避免了出现以前由于政府大办包办、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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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增强村级党组织战斗力为着力点。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要靠最基层村级党组织来落实,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强不强,直接影响到农民积极性的发挥。我们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提高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力。首先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在提高素质中扩大村党组织的影响力。通过举办新农村建设培训班,强化村干部对新农村的认识和理解,提高科学发展、致富群众、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本领。对不能正常发挥作用的党组织进行整顿,对责任心不强或群众威信不高的支部书记进行调整,通过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促使村支两委和村干部切实担起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的重任。其次是规范运行机制,在解决问题中增强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我们从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入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了村级运

行机制,普遍建立村干部兴办实事公开承诺和年度述职评议等制度,将村干部的工作放在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用群众是否满意来最终衡量一个村干部的工作成绩。再次是发挥党员作用,在服务群众中增强村党组织的战斗力。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增强每个党员投身新农村建设的责任感,特别是针对无职党员,我们实行分类管理,设岗定责,各村根据需要,设立纠纷调解、环境卫生等岗位,做到党员“人人有岗、个个有责”,进一步激发农村党员的工作热情,有效地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乡七百多名党员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

以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为切入点。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抵御市场风险的有效途径,发达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当前,在农业生产中,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低下,加剧了农民个体分散经营与现代化、市场化之间的矛盾,加大了农业生产面临的市场风险,阻碍了农业技术的进步。九里乡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成立了柑桔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柑桔产业的发展,但由于目前农业产业规模过小等原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不发达,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信息不通、流通不畅,制约了农业的发展,特别是种植、养殖大户的规模扩张,所以迫切需要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等农民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政府要发挥支持、引导的作用,鼓励广大农民参加合作组织,但不能搞强迫命令,政府要在政策、环境上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提供便利,但不能搞行政干预。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积极探索农民发挥主体作用的新形式,建立健全农民理事会制度,目前我乡有不少的村都在进行有益的尝试,推选由老党员、老干部为骨干组成农民理事会,动员号召本地在外的名人、能人为家乡建设出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村级道路、水利等工程建设。涌现出了伏牛村邓为成、泉水村陈正周等一批热心家乡公益事业,捐资修路建桥的典型。理事会还协助村委会管理村级公共事务,制定村规民约,组织村民清理整治环境卫生,开展“三清五改”运动,共同维护居住环境。通过农民理事会这种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的形式,使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新农村建设不只是政府的事,同时也是自己的事,自已的事应该自已办、自已管,只有每个人都出工出力,自己的居住环境才会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才会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