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共青团工作的职能和作用发挥途径研究

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和部门职能作用的

研究与探讨

xx市纪委监察局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过近年来的实践,已经充分体现出其正确性和科学性。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增强纪委组织协调的能力,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对于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正确认识纪委组织协调和部门各负其责的重要性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就是纪委依据有关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分配任务、调度力量、明确权责,并采取有力的措施,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党委抓党风、反腐败决策目标的顺利实施

部门各负其责,就是各部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全面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本职业务中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职能抓起,抓好源头治腐防腐。

纪委组织协调和部门各负其责作为反腐败的领导体制1

和工作机制的两个方面,对反腐倡廉的整体建设非常重要。

(一)纪委组织协调和部门各负其责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更趋复杂。单靠某一个部门甚至某一个地区的力量和手段进行反腐,其作用都是极其有限的。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将执纪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有效协调起来,综合运用这些部门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手段资源,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进行联合攻关和集中突破,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全方位、深层次地与腐败行为做斗争。

(二)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和主要任务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纪委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根据各级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分析本地反腐败斗争形势,向本级党委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行科学分解,协助党委做好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分工、落实。

(三)部门各负其责是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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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方方面面,又涉及社会经济管理和各方面业务建设,既需要通盘规划,统筹推进,更需要选准抓手,重点突破。在纪委的组织协调下,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是重点和全面相结合的辩证法的具体运用。职能部门对本职业务熟悉,对出现问题的原因清楚,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紧密结合其业务职能和工作特点,认真研究腐败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在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承担起纪委分配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只有这样,纪委的组织协调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实现源头治腐。

二、积极探索发挥纪委组织协调和部门各负其责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在现阶段的反腐倡廉建设中,纪委的组织协调行为不规范,协调对象不明确,协调程序不科学、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强等现象在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发挥纪委组织协调和部门各负其责作用的途径和方法,拓展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和协调配合的制度,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全党动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生动局面。

(一)健全组织协调的机构,为反腐倡廉合力的形成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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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反腐倡廉建设包括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几乎涉及到党委、政府所属的所有部门,而且每个内容的工作性质、工作方法不尽相同,难以用一个统一的机构进行协调。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反腐倡廉建设分解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纠风工作、廉政文化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等方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分别由市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一把手”任成员,在纪委内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协调部门之间的问题。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协调方式灵活,协调范围小,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因此协调效果比较好。实践证明,这一做法为纪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找到了抓手,为部门各负其责创造了条件,为形成反腐倡廉合力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规范组织协调的内容,为职能部门发挥作用提供有利平台

对组织协调的内容进行规范和明确是发挥纪委组织协调作用的关键。只有规范了组织协调的内容,纪委组织协调才能有的放矢,才能为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提供平台。具体来讲要抓好以下工作的协调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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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的合力。

(二)要把握组织协调和各负其责的全面性。关于组织协调的内容,由于《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作中往往容易将组织协调的内容简单侧重于查办案件工作。但事实上,几乎所有纪检监察工作都需要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都需要相关部门发挥好各自的职能。比如: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发挥作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就更容易推进;协调司法机关发挥作用,大要案件就能更有力地查处;协调人大、政协发挥作用,就能形成更浓厚的监督氛围。因此,只有坚持组织协调和各负其责的全面性,才能给予腐败现象以全面打击。

(三)要注重组织协调和各负其责的规范性。健全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纪委组织协调的机构、主要内容、基本程序、方式方法、协调范围、牵头部门责任义务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各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发挥职能的方式和途径,提高纪委组织协调的权威性和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感。加强考核检查,完善考核指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薄弱环节,强化责任追究,通过规范化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和各负其责的成效,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