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2023年以来,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翻篇”的姿态抓谋划、“归零”的心态抓部署、“奋发”的状态抓执行,以赶考的历史清醒和坚定执着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坚守担当传导压力,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一)坚持统筹谋划,强化责任。2023年以来,县委先后召开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改进、激励担当作为暨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专题会议6次,先后5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工作汇报。每季度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县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选取2名县级领导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质询评议,狠抓工作落实。县政府党组也把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的重要抓手,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9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2次、全体会议2次、廉政工作会议1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把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同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县政府其他领导同志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研究、开展督导、加强监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大合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下结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形成。
(二)坚持精准定位,明确责任。制发《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为8个方面34项具体内容,逐项落实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督促各级各部门分类制定“共性+个性”的责任清单,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形成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坚持把述责述廉作为督促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今年组织2个部门、23个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在2022年度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其他有关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述责述廉,其中5人现场述责述廉。
(三)坚持思想教育,深化责任。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思想工作和干部教育培训总体部署,并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全覆盖开展“*”工作,3万余名干部群众接受教育浸润。积极开展处分宣布环节同步警示教育大会、旁听庭审等活动20场,教育党员干部12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以案释德释纪释法,组织全市1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推进“*”系列活动,先后组织开展“*”干部家属恳谈会、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家属座谈会。
二、持续强力正风肃纪,深耕厚植执政基础
(一)聚焦重点领域,强势发力整治“微腐败”。坚持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一个行业一个行业规范,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紧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大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监督8轮,党纪政务处分39人,问责党组织2个,推动整改问题136个。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专项监督,深化“*”服务,,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开通优化营商环境小程序和广电网络电视频道,着力打造营商环境品牌,今年被省纪委监委确定为全省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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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实践用好“四种形态”。“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是新形势下管党治党的利器,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的重要遵循,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202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组织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507人次,其中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55.82%、37.47%、2.37%、4.34%。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23年以来,全市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件125人,给予77人党纪政纪处分。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市政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底线思维、保持“赶考”清醒、发扬斗争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