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方案〉的通知》(*〔2023〕*号)精神,按照4月15日省委农办召开的全省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4月20日省水利厅召开的2023年乡村振兴水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和4月21日市委农办召开的全市2023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相关部署,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小切口、实举措、准发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落实帮扶政策措施不实,返贫摸排搞形式、走过场,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帮扶不及时、不精准,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把关不严、“应消不消”等问题。
(二)项目谋划论证不足、盲目决策,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管护不力,以及项目分红不发、滞发等问题。
(三)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以及迟拨滞拨、逾期兑付、结存闲置惠农补贴资金,补贴补助标准不公开不透明、分配不公、违规发放,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在政务服务中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懒政怠政,对待群众口大气粗、颐指气使等问题。
(五)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违规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市*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牵头统筹专项整治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整治重点内容抓好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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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负总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真刀真枪、动真碰硬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强化协同配合。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信息互通、密切协作、工作联动的配合机制,形成各负其责、条块结合、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要明确1名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联络员。
(三)强化督办考核。按照市委农办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考评要求,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工作调度、明察暗访,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及时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直至追责问责,对问题“零”报告、线索“零”移送的地方和单位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