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组加强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报告
在纪检监察组开展派驻监督中,发现有的被监督单位的下属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究其原因,与被监督单位监管缺失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深入等密切相关。为解决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综合施策、同向发力,打出党风廉政建设“组合拳”,才能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新形势下加强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
下属单位党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不好,事关党的形象和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和监督,切实让下属单位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于预防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进一步纵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强化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途径。
基层领导干部日常工作生活同广大群众接触最为频繁,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到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是否能贯彻落实,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信任度和地位。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为了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好群众的利益,赢得群众的满意度。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前提。
全面推进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内部廉政机制,规范工作运行机制,督促严格做好与基层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民生领域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的能力,使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成为提高基层党组织执政效率的有效保障,延伸和拓展党在基层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
二、下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被监督单位党组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一是有的认为下属单位有工作自主权,抓好党风廉政建是分内之事。二是有的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过问、不协调、不督办。三是有的对下属单位基本情况缺乏了解,对廉政风险及存在的问题知之甚少。四是有的只在机关层面开展廉政教育,导致下属单位不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五是有的缺少监督防控措施,奉行“好人主义”,不愿得罪人,甚至包庇放纵。
(二)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一是有的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二是有的“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经常。三是有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存在个人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四是有的执行廉洁纪律不严格,违反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时有发生。五是有的不重视内控控制,对内部相关的制度和准则束之高阁,不闻不问。
(三)纪检监察组对下属单位监督力度弱化。一是有的认为抓好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只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二是有的综合监督多家单位,现有监督力量难以覆盖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存在监督不平衡的问题。三是有的到下属单位开展调查研究少,对下属单位干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掌握不充分不全面,监督存在空白点。四是有的创新监督方式有限,难以深入发现问题。五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上门监督、深入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
三、强化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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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加大问责力度,构建反腐惩戒机制。
党组要严格落实问责职责。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强化责任落实,对日常监督、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群众反映等反映下属单位的问题线索主动启动问责调查程序,坚决抛开“人情关”“熟人关”,敢于内部问责。
纪检监察组要强化问责形成震慑。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善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以及群众身边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执纪问责,切实形成强烈震慑。同时,强化对被监督单位自办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督促严把案件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