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思考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结合我区实际,现作如下任务分工(列在责任单位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1、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人事局、区委党校
2、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3、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
责任单位: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纪委、区监察局
(二)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4、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
5、注意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加强示范教育,深化警示教育。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区政府办
6、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监察局、区委党校(行政学院)
7、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企业和农村。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教委、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司法局、区建委、区国资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武陵都市报社
8、把廉洁教育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责任单位: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9、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大力宣传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大力宣传各条战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宏扬主旋律。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文明办、区委党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武陵都市报社
10、建立健全新闻制度。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监察局
11、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互联网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区政府办、区公安局、区监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武陵都市报社
二、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四)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12.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委办
13.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
14.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委研究室
15.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纪委、区委研究室、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
16.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
17.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制度。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事局、区信访办、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武陵都市报社
18.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规范。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
19.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
20.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21.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22.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人事局
23.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五)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工作任务及责任单位:
24.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25.对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出积极建议,并进行试点。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办
26.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机关事务局
27.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办、区建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监察局
28.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
责任单位:区工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国资办、区政府法制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
29.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制度。推进专管行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责任单位:区国资办、区计委、区建委、区交通局、区监察局
30.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监察局
31.健全厂务公开制度。
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纪委、区经委、区教委、区卫生局、区建委、区国资办、区监察局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察局
64.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及具体措施,不断总结经验,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责任单位:区纪委和各街道、镇、乡党委(党工委)、纪工委(纪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纪检组(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