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表明当前党中央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坚持一个方针、建设一个体系、拓展一个领域”。公安机关与一般行政机关的性质不同: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公安机关与一般行政机关掌握的权力不同:公安机关既有行政执法权,又有刑事司法权;公安机关与一般行政机关的职责不同:国家安危系于一半,公安机关肩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由于公安机关具有上述与一般行政机关不同的性质、权力和职责,而且权力的行使比较分散,如果缺乏及时、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就容易被滥用,导致腐败。因此,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必须牢固树立公安监督与公安执法权力相适应的理念。

一、当前公安监督与公安执法权力不相适应的主要表现

(一)违反“五条禁令”案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年,全市公安机关处理违反“五条禁令”案件2起4人,涉案件数、人数均达到或超过了我市**年来违令平均数和全省平均数,(**至**年,全市公安机关查处违法五条禁令10件12人,**年全省共发生违反“五条禁令”被查处案件10起,涉及民警14人,)。尤其恶劣的是在去年争创“无违纪基层所队”期间,建瓯顺阳派出所发生了派出所所长在所内组织聚赌案件,牵涉到所领导两名,民警一名,现在三人均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并予以辞退。据统计,**年至今共有8名民警因违反“五条禁令”被辞退,3名被行政记过,1人被行政警告。建瓯、建阳、邵武、武夷山、光泽、浦城、松溪公安机关均不同程度发生了违反“五条禁令”案件。

(二)基层科所队长违法违纪比率连续攀升。**年基层派出所、刑侦、交警、监管等科所队长违法违纪数占民警违法违纪总数的46.43%;**年基层科所队长违法违纪数占民警违法违纪总数的57.14%;**年占违法违纪总数的61.54%,三年同比分别上升10.71%和4.4%,这一现象十分反常,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尤其是部分基层领导无视党纪国法,无视广大民警用鲜血、汗水争取到来之不易的荣誉,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玩忽职守、打骂群众等违法违纪问题接连不断,严重损害了公安队伍形象。

(三)对民警的日常管理监督制约不到位。当前对民警的日常监督管理还不到位,很多监督制度都流于形式,尤其是对民警八小时以外的社交、生活情况监督制约非常缺乏,存在盲区死角,基层民警“临界点违纪”问题比较突出。“临界点违纪”是指纪律作风松弛懒散,业务工作马虎毛草,得过且过,未造成重大影响,未达到违纪的程度。目前,这一问题已成为制约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顽症,比如会风稀拉学习疲沓、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工作拖沓相互推诿等。**年武夷山发生“罗玉明”案件就是典型工作马虎毛草的例子,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临界点违纪”问题在市局机关和十县、市(区)公安机关均不同程度存在,在去年3月份市直机关党工委调研中,市公安机关被检查出作风问题17项。个别民警违反《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和《警车使用管理规定》,在工作时间开警车、着制服上酒楼。

(四)少数民警“生活圈”、“社交圈”作风不佳。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经济利益的分化组合,必然带来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和各种价值观念的相互较量,民警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为人之道,一在从师,一在择友”,从历年民警违法违纪情况分析,很多民警出问题,就是受“生活圈”、“社交圈”影响。今年6月,**市公安局纪委组织三个工作组走访了市直部门、企业、群众,倾听他们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其中反映较多的就是一些民警经常出入、混迹于歌舞、酒吧娱乐场所,社会交际关系复杂,热衷于和老板、“生意人”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满口“江湖话”,甚至结交的朋友大多是社会上的游手好闲之徒,更有甚者还有“三陪”、“吸毒”人员,给队伍建设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比如**年,延平分局连续发生陈某某、王某某腐化堕落案件和彭某徇私舞弊案以及**年来我市一些民警违反“五条禁令”参与赌博案件,事后剖析就是受到复杂生活圈影响。

(五)监督合力还未形成,反腐倡廉整体推进力度亟待加强。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整体推进力度不够,一些地方反腐倡廉制度规定不够健全,反腐倡廉措施落实不够到位,教育防范工作成效不够明显,部门警种的合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格局还不牢固,没有完全形成,还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公安内部监督合力还未有效形成,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还有待加强,奖惩、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健全,工作还不规范。

二、当前公安监督与公安执法权力不相适应的主要原因

一是职责分散。现阶段各级公安内部设有纪委、监察、督察、审计、法制和信访等多个监督部门,而刑侦、治安、经侦等执法部门也有内设的监督人员,他们在各自工作中根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范围行使职权,相互独立,缺乏沟通。监督合力未形成,监督权威未树立。这种状况导致监督职能分散,工作效率偏低,对同一个问题形成多头指挥,多头管理,重复检查,有时甚至出现政出多门,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公安监督主体多、监督客体分散、监督内容广泛,导致监督部门力量分散,职能交叉,形不成合力,实效不大;监督形式仅局限于书面审核、执法检查等事后监督,难以把监督覆盖于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起不到全面有效的制约作用。特别是在目前警力较少的情况下,进一步分散警力、装备、经费,给监督工作雪上加霜,弱化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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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大查办案件和惩处工作力度,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公安机关落实依法从严治警方针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突破口。要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政治纪律、政令警令不畅的案件,重点查处违反“五条禁令”、严重损害公安队伍形象的案件,重点查处有警不接、处警迟缓、推诿塞责,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重点查处刑讯逼供、非法拘禁、滥用强制措施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重点查处为黄、赌、毒、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注重从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入手,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纪检监督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和切入点,运用执法检查、明察暗访、专项督察、内部审计、责任倒查等方式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积极拓展线索来源,全面准确运用《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受理查办系统》。要在加大查办大案要案上下功夫,特别是对上级领导批办的案件,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全力以赴,一查到底。遇到本级解决不了的阻力和困难,要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对于已经查办核实的案件要坚持“三个到位”。一是执行到位,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纪律处分下达后,要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绝不允许发生该降级的不降级、该降衔的不降衔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对违纪民警,该追究纪律责任的一定要追究纪律责任,绝不能简单地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二是帮教到位,发挥纪律处分的教育功能。要及时与处分对象交心谈心,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化消极为积极,变压力为动力。针对个别对象对错误缺乏认识、有对立情绪的情况,还要组织人员结对帮扶,做到讲明政策,说清道理,化解矛盾。三是督办到位,督促发案单位强化管理。要加强案件分析研判,及时向发案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预防违纪问题的发生。

(六)加强纪检监督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按照监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切实抓好基层公安监督队伍建设。要以县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抓好公安基层纪检监督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要规范基层公安纪检监督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调整和充实纪检监督干部,加强基层监督力量,为切实抓好基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总之,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检验反腐倡廉建设的成效,不仅是看查办了多少案件、处理了多少人,更要看是否有效服务了工作大局、是否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是否有效调动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一是要增强廉政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真正使民警在腐败上“不愿为”。腐败行为的发生,首先是思想道德防线出了问题。廉政教育应当在民警头脑里架设起一条时刻敬畏党纪国法的“高压线”,在教育方式方法上更加贴近民警工作的实际,善于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现代科技手段,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握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纪律部队的特点要求,从民警的养成教育入手,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让民警管得住小节,防微杜渐、自觉从善。要充分利用身边的腐败案件进行警示,使民警认识到腐败必然导致身败名裂、倾家荡产、众叛亲离,教育民警常怀律己之心。同时,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警营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文化润其内、养德以固本”,让接触社会阴暗面多的民警能生活在正确引导人、塑造人、激励人的净化“空气”中。二是要增强制度建设的执行力和操作力,真正使民警在腐败上“不能为”。缺乏教育支撑的制度是乏力的,缺乏制度保证的教育是虚化的。目前公安机关的工作制度有很多,但是工作随意性大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一些执法环节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其中关键的原因就是这些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有的制度还有漏洞、空隙。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对外要强化“阳光作业”,对内要强化细节管理,使各项执法、管理、服务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的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自由作为的空间。三是要增强警务监督的约束力和制衡力,真正使民警在腐败上“不敢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力量配置和监督机制设置,可以说是各执法单位中最强的之一,纪检、监察、督察、信访、法制、审计等部门分别从不同角度行使监督,上级业务警种还要对下进行业务监督。但是,从监督的整体效果看,监督的预防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要紧紧围绕同步监督,使各种监督机制有机衔接,做到公安职权行使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要切实增强监督力量的刚性,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立足于更好地让民警健康成长、保护好民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做到对队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要坚持监督关口前移,建立和完善内部及时纠错机制,跟进对民警生活圈的必要监督,防止问题积小成大,做到通过监督制约、使民警少犯错误和不出大问题。同时,要继续加大惩治违法违纪的力度,对公安队伍的害群之马决不姑息手软,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