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的思考

树立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作风,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关键。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有必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索,找准改进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的切入点。

一、近几年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风方面的探索

近几年的工作实践证明,用什么样的作风选人,选什么样作风的人,是一个事关党的政治路线由什么样的人来执行的大问题。近年来,在改进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上主要抓住了以下几个方面:

逐步扩大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认真贯彻群众公认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重点落实好群众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扩大民主的具体做法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对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实施“阳光操作”,有力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

逐步规范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工作程序。普遍重视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的规范,从实际出发完善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健全了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机制,公开选拔工作还从直接选拔领导干部向选拔后备干部延伸,公开选拔工作结果的运用也从单一化走向多元化、复合化。

严格要求选拔任用工作人员,促进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的转变。以建立责任追究体系为主线,先后制定实施了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度、干部任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解决好工作责任不清、工作失误不究、工作效果不明等问题。

注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创新,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氛围。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创新作为改进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的一个基点,通过工作创新达到改进工作作风的目的。在扩大群众“四权”中,设立了专线电话和群众意见箱,重视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查处;在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中,着重把用人标准、任职条件和资格、推荐范围、考察方法、考察对象以及拟任人选等事项,通过预告、公示等形式向群众公开。

二、当前一些地方选拔任用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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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培训,提高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以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的高水平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高质量。首先是加强对现有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建立灵活的训练培养和实践提高机制,尽快培养出一支适应需要的高水平的组工干部队伍。其次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业务研究,通过研究干部考察材料的写作要点和结构特点,使干部考察材料真正做到文如其人、人如其文;要强化对干部考察方法的研究,在具体程序和操作方法上坚持规范和务实相结合。再次是各司其职形成搞好选拔任用工作的合力,努力构建选拔任用工作的“绿色通道”。在贯彻执行《条例》的工作要求时,要把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风作为重要内容;在检查《条例》执行情况时,要把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素质、支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的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健全制度,使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作风有章可循。一是健全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考察材料不能客观、全面、准确反映考察情况,或者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要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例要曝光。二是健全选拔任用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制度。认真落实群众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运用民主推荐、民主评议、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等方法,开设汇总民意、倾听民声的“直通车”。三是健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制度。要增强主动监督、自觉监督意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些动态因素和变量问题,前移监督关口,规范事中监督,落实事后监督,实行全程监督,并且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从源头上防止选拔任用工作的不正之风,从制度上改进选拔任用工作作风。

务实创新,通过改进选拔任用工作作风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高质量。一是树立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观念,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政治上过硬、熟悉经济建设、勤政廉洁的创业型干部选拔上来二是树立客观评价、突出实绩的观念,充分挖掘干部的内在潜力。要正确处理群众知情和严守组织人事纪律、群众参与和规范程序、群众选择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群众监督和党管干部原则等关系,既要把群众的推荐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又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三是树立调研开路、理清思路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选拔任用工作层次。鼓励组工干部开拓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超前性的研究和思考,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要善于把贯彻《条例》同本地实际相结合,认真分析本地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要综合协调,形成各部门重视、关心、支持干部选拔任用工的合力,用好的工作作风使作风好的人能够顺利走上各级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