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信息调研工作…(法院)

【内容提要】

信息调研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人民法院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展现人民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形象的窗口。信息调研人员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成绩、队伍建设、审判方式改革等情况向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投稿,将人民法院的工作信息延伸到社会,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知名度,对宣传法律和扩大办案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就如何围绕法院中心工作,进一步做好信息调研工作,谈几点自己粗浅的看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调研工作

(一)建立领导负责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制度,形成业务信息经各部门负责人对内容审核把关,法院宣传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领导分工责任制。

(二)完善岗位责任制。设立专职信息员,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完善信息考评办法,明确信息员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每个部门均指定一名兼职负责信息工作的信息员,统计上报所在部门被采用信息数。

(三)实行任务分解制。明确每个部门及个人每年至少应该发表的信息调研数,将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具体到个人。

(四)实行目标责任制。各业务庭必须建立由庭长和或副庭长参加,并有1—2名业务水平较高的审判人员组成的信息调研小组,建立以研究室为主体,以信息调研小组为骨干,全体审判人员参加的立体调研网络,开展与本部门审判业务有关的信息调研活动。

二、加强信息调研员队伍建设

信息调研人员的素质是做好信息调研工作的基础。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探索新途径,搭建新平台,夯实自身理论业务功底,不断提高信息调研人员的政治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引导信息员不仅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员的政治敏感性和主动性,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推动法律业务学习。信息调研人员平时要注意积累与人民法院工作有关的各类知识,并适时组织信息员学习有关的司法解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法学理论研讨,适时邀请专家上课,举行论文研讨会、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或考试,推动打造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为了便于及时了解和掌握审判实践情况,把握调研动态和重点,进行更深层次研究法律实用以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的新情况、新问题,基层法院还可成立以高素质法官队伍的研究室。研究室可以自行组成合议庭直接到立案庭接案并独立进行审理,且不受案件类型的限制,或者院领导指定研究室调研人员审理疑难案件。研究室的信息调研人员主要以审理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以及其他有调研价值的案件为主。这样可以拓宽信息调研人员的调研能力和办案能力。做到理论与实践并进。

六、多渠道转化信息调研工作的成果

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各段时期的工作中心,有计划地开展系列专题宣传,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法院内外网络,深入宣传法院各个时期的重大工作情况,让社会各界群众更多的了解、认识法院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严肃性,让广大群众看到法官干警服务的热情、司法的辛劳、维权的真诚,从而取得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关心和支持。在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上,对具有全局指导和交流价值的及时上报;对具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及时上会研究,形成文件进行落实。同时也要注重信息的转化运用,对于有推广价值的信息,一方面及时报送,另一方面进行交流,还注意观察外地信息动向,转发一些好的信息。把用过的、有备用价值的信息保存和积累起来,装订成册,以备后用。这样,才能有效防止和克服只调查不研究,只调研不转化的倾向,真正做到把信息调研工作作为宣传法制、学习交流、树立法院良好形象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