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上级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执行人:刘**,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省**市**县**乡**村*组村民,住**市**区**村292号,电话:*****

被执行人:曹**,男,1974年5月18日出生,汉族,陕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带班班长,住**市**区**村***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执行人:陕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职务:总经理电话:*****

住所地:**市**区**南路**号****室

申请请求:

1、请求强制执行(2012)西民二终字第01557号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177130.99元,承担诉讼费8290元人民币,共计185420.99元人民币;

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申请执行人调查:

1.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①被执行人曹**在案件执行期间在老家安徽修建新房并购买了房产(被执行人陕西**装饰公司的法律顾问向法官提供的)②被执行人陕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仍在正常营业,并没有申请倒闭,在陕西省政务大厅得到证实

2.被执行人收入情况①2011年3月8日,被执行人陕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与千秋置业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陕西**装饰公司所得工程款10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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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年月日

附。(2011)未民一初字第00752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和(2012)西民二终字第0155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