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课讲稿:严守纪律规矩、做忠诚干净担当法官
同志们:
今天利用这个机会,给大家上一次党课,党课的题目叫《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做忠诚干净担当法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就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今天,和大家共同探讨、学习一下:作为一名法官、一名共产党员,在工作中如何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一、以信念铸忠诚,是法官党员的立身之本
忠诚,是一种职业道德,更是一种高尚品格。东汉著名学者马融说过,“天下至德,莫大乎忠。”忠诚是天底下最高尚的道德,是人性中最光辉的方面。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个德,是党性,也是忠诚。忠诚的品格,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养成的;忠诚的养成,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日积月累的。如何信仰忠诚、坚守忠诚。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要以信念铸造忠诚。信念是人生的“总开关”支配着人的一切行动。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违背入党誓言,业外活动受贿,腐化堕落,最终走向犯罪的深渊,根本原因在于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二是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对法律忠诚。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法官应该有一种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对祖国、对社会、对法律都要有绝对的忠诚。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只是冒犯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关注公平与正义,像天平杠杆的支点,一手托两家,支撑着这头和那头,居中调停。法官在庭审中应表现出的是对双方当事人人格的尊重,对诉讼各方诉之法律无奈的理解,要以公正的裁判来弘扬美德、匡扶正义。
法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于法律,信奉法律。这是法官永远不变的政治本色,这是法官的职业之魂,这是法官的立身之本。
二、以干净修廉洁,是法官党员的基本要求
公生明,廉生威。清廉与否,是古往今来人心向背的晴雨表。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审判不仅是靠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取信于民,而且更要靠法官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影响并感召群众。人们在评论法院和评价法官时,不单是从法院整个审判工作来了解和衡量,更多的是对某个法官的一言一行给人的印象来感受和评判的。法官个人的行为不检点或品质恶劣,都会使公众对其实现法律正义的能力产生合理的怀疑。人民群众正是通过耳闻目睹和对法官言行举止的切身感受,来评价法官的形象,进而体会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真正价值。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世上不法之事莫过于执行法律的人自己破坏法律。法律的看守人变为法律的杀人犯,医生毒死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这是天下最悖理的事。”作为手握国家审判权力的法官,既是时流的明镜,又是人伦的雅范,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难题的“风口浪尖”上,必须廉洁自律、正身守道,必须修养自身,正心诚意。在孤独和寂寞中坚守自己的品行和操守。
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得完全靠我们自己平常的积累和点点滴滴的小事体现。“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小节不可失,小节不放纵”;严于律己,管住自己的小节,才能逐步地培养自己的大节。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担当需要能力的支撑。事以学为基,修学方能立业。“为学日益”,向他人学习,学百家之长,要在学习他人的长处中提升自己。方能成就自己。要敢于担当,必须提升自己的法律智慧,掌握法律的前沿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自信地去处理案件。
担当是一种精神、境界和力量。只有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率先垂范,才是真担当。要“说自己信的”,如果说空话、套话、假话,信口开河,口是心非,甚至说自己都不信的话,无论讲得如何娓娓动听,装得如何惟妙惟肖,但虚伪无耻、贪婪私欲总会使其露出狐狸的尾巴。要“做自己说的”,真知真行、知行合一。言必行、行必果,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说到就要做到,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讲自己做的、做自己说的、行自己立的。讲得人信、做得人服、行得人敬。
同志们,坚持敢于担当,就要做到心中有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工作中,我们的法官必须要有责任和担当意识。切实担当起执法办案的重任。认真对待手中的每一起案件。发挥好调节关系、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作用,做好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辨法析理、服判息诉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爱岗敬业、担当责任的真谛。我相信,只要忠诚、干净、担当成为人民法官共同遵奉的核心价值观,人民司法事业的未来一定会更加美好,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一定能够实现,也一定能够更好地促进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