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在法院工作推进会发言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加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忠实履行审判职责

县人民法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指导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各项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五年来,依法受理各类案件6958件,审结6899件,结案率为99.2%,结案标的金额21563.9万元。

(一)各项审判任务的完成情况

依法受理刑事案件977件,审结977件1552人,结案率为100%,给予刑事处罚1447人,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1613.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5-20年的37人、10-15年的144人、5-10年的214人、5年以下的793人。其中,依法审结放火、交通肇事以及全国影响较大的“11•8”群力煤矿重大责任事故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103件138人;依法审结违法发放贷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10件12人;依法审结杀人、强奸、伤害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暴力犯罪案件279件364人;依法审结“两抢一盗”、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46件643人;依法审结非法采矿、妨碍公务、聚众斗殴、涉毒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182件321人;依法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57件74人;依法受理民事案件4566件,审结4564件,结案率为99.95%,结案标的金额15091.7万元。其中,依法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等案件1895件;依法审结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等侵权纠纷案件880件;依法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流转、劳动争议等案件170件;依法审结合同类纠纷案件1619件;依法受理行政案件173件,审结173件,结案率为100%。其中,协调当事人和解、撤诉的80件;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2件、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25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26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9件、履行法定职责的1件;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7件,裁定准予执行59件,占审查案件的88%,不予执行8件;依法受理执行案件1242件,执结1185件,执结率95.4%,执结标的金额6457.6万元。其中,全部执行兑现728件,占执结案件的61.4%,按法定程序终结执行457件,占执结案件的38.7%。

(二)突出各项审判工作重点,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审判工作。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打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中,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密切配合,形成“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从重从快审结了在全县影响恶劣的“星辰圣武”、“战堂帮”、“黑手党”、“日不落帝国”等团伙涉恶犯罪案件,对142桩犯罪的62名罪犯给予了严厉的刑事处罚,有效震慑、遏制涉恶势力犯罪。五年间,还先后审理了“七月半”、“兄弟会”等帮派犯罪案件,对帮派首要分子和主犯分别进行了严惩;二是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小、悔罪表现好的初犯、偶犯、老年犯及未成年犯给予从宽处理,适用缓刑254人,免于刑事处罚43人;三是充分保障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为聋哑被告人、外籍被害人聘请翻译,帮助其进行诉讼;四是加强刑事审判中的矛盾化解工作。积极促成刑事自诉案件、轻微刑事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民事赔偿协议,累计有56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获得赔偿达73.6万元;五是寓教于审,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78件122人,帮教、回访99人,帮助未成年罪犯真心悔过,重树信心,回归校园、回归社会;六是积极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努力实现量刑的公平、公正、均衡、准确,做到不枉不纵;七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执行措施,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宣告“禁止令”。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犯罪分子,依法决定暂予监外执行3人。

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调节经济关系,规范社会秩序,服务经济发展。针对社会转型期民商事案件主体多元化、关系复杂化、冲突尖锐化、纠纷群体化、审理难度大等特点,县人民法院更加注重案件审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创新民商事审判方式,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五年来,不断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共调撤结案3014件,占已结民商事案件的66.1%,案件调撤率从2006年的53.5%逐年上升至2011年的71%。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新机制,参与、指导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700人次。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诉前调结民商事纠纷208件。

行政审判工作。一是依法监督和支持并举,全力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以合法性审查为原则,妥善审理好行政领域引发的各类行政争议案件;二是加强行政案件的协调沟通,积极引导行政诉讼当事方正确理解法律、政策,对争议问题达成理性共识,有效化解“官民矛盾”;三是对一些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政治敏感性强、涉及面广、矛盾易激化的行政争议案件,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主动争取多方共同协调,确保案件得到正确、妥善处理;四是能动司法,采取提出司法审查建议、行政执法指导意见、行政执法培训等途径,进一步促进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执行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指示精神和部署。五年来,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县直各部门的参与配合下,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等活动,清理出历年各类执行积案682件,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全县掀起了清理执行积案大会战,先后执结积案614件,执结标的金额1772万元,切实解决了一批久拖未执的“钉子案”、“骨头案”,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打开了新局面;二是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管理。建立了执行案件的归口管理、台账管理、网络管理等制度,切实解决了审执不分,管理不规范和执行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三是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法院为主导,县纪委、宣传部等多部门联动配合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执行工作威慑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新格局。进一步规范了执行管理,提高了执行效能,维护了司法权威,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

二、创新司法便民举措,方便群众诉讼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便民诉讼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一)设立“立案窗口”,落实诉讼服务首问责任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司法便民新机制,配强人员、投入资金、改善条件,全面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导诉、查询、材料转接、立案、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工作。办理立案3948件,接待诉讼来访群众2万人次,发放诉讼资料3万份。

(二)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将信访维稳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积极支持合理诉求,全力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进一步拓宽涉诉信访案件的信访渠道。对涉诉信访的交办案件和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领导包案、责任人承办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涉诉信访案件的层级责任,处理涉诉信访案件11件,依法启动再审案件19件。不断完善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领导接访群众达65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392件。

(三)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达38.7万元;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申请执行人进行及时救助的金额达26.1万元。

(四)运用高效快速处理机制,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便捷高效的需求。五年来,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督促等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达3681件,占已结民商事案件的82.8%,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五)保障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群众诉讼。为确保人民法庭工作适应当地党委、政府及诉讼群众的要求,投入经费611.5万元,加强人民法庭的办公用房、办公自动化设施、车辆等物质装备的建设,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五年来,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3010件,结案2956件,结案率为98.2%,结案标的金额3890万元。为克服法庭合并后,非法庭所在地群众诉讼难问题,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共873件,占人民法庭已结案件的29.5%。

三、加强队伍管理,全面推进队伍建设

五年来,县人民法院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队伍建设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

(一)着力提升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质。以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扎实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队伍思想政治意识、服务大局意识、为民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着力提升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依托国家法官学院、省、地、县各类培训机构,投入培训经费42.5万元,培训法官712人次。其中,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达26人;具备本科以上学历的达81人,占全院干警的68%。

(三)着力提升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县人民法院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和典型案例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五年来,干警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四)着力打造队伍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为积极解决人少案多的突出矛盾,充分调动和激励干警办好案、快办案的积极性,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法官绩效考评和业绩管理,并在全区法院首创开展了“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等创先争优活动,使一批德才兼备的干警在活动中脱颖而出,充分展现其德、能、勤、绩。这些举措,获得了党组织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五年间,有40名干警的职级得以提升、32名干警得以晋级;先后有9个集体分别受到省院、中院记功、嘉奖和表彰;有33人分别受到国家、省、地、县各级表彰。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集中人力、筹措资金,加快改善院机关的办公条件,并争取在2012年完成2-3个人民法庭的恢复重建工作,努力解决院机关、人民法庭办公条件极不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需要的突出问题。

各位代表。在围绕推动试验区新一轮改革发展,全面开启“十二五”发展新征程的重大历史时期,县人民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力争审判执行工作有新成效、司法服务水平有新提高、创新社会管理有新进展、队伍形象有新面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基层基础有新保障,为加快“三化”进程,加速转型提升,努力开创“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的新局面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