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在全市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精准执行现场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是经市委同意召开的,会议内容十分丰富,精神非常重要。刚才**同志根据省高院最近召开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进行了专门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反对司法腐败,队伍建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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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当前,司法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仍然呈易发多发态势。像前不久媒体披露的武汉中院发生的集体腐败案件,上至院长、庭长,下至审判员、书记员,都成为共同的利益群体而卷入其中,导致集体失语,司法公信力严重受损。类似的案件,我们※※也曾经发生过,像“★★★”案件带出的司法腐败就是典型,而这样的教训实在太深刻了。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防微杜渐,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从严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法院干警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查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法官与律师串通勾结、中饱私囊的腐败案件。对少数执法犯法、循私枉法、欺压百姓的害群之马,不能留丝毫情面,要坚决清除出法官队伍。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切实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究、有腐必惩。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认真搞好队伍整顿,纯洁法官队伍,切实纠正审判与其他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消除各种违法违纪现象。

3、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也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任何时候,都不能把自己高居于群众之上,做官当老爷,甚至作威作福。而要真正把群众作为我们的主人、我们的老师,虚心向群众学习,热心为群众服务,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要结合即将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测评,以追究违法审判责任为重点,认真纠正一些法院还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要通过加强立案和申诉信访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特别是解决个别工作人员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漠视群众疾苦、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要通过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认真解决案件超审限、裁判不公、效率不高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尤其要高度重视、妥善审理因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等引发的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发挥审判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