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派在反腐倡廉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义正词严地指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同志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报告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定位为“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明确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特别是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原则、途径和目标,标志着执政党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腐败是当今世界严重的社会问题,又是一个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严加查处、综合治理的问题。腐败行为的危害极大。从社会政治层面上看,它会严重破坏党和群众的关系,危及党的执政地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成为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们的借口;从经济层面上看,腐败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是巨大的。有关研究显示,我国因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年期间平均每年占gdp比重高达14、5%—14、9%。如果把这些资金用于改善9亿农民的生活水平上,那么每个农民每年能增收1000多元。腐败还会冲击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目前,掩盖在腐败背景之下的侵权、制假、逃税、走私、未注册登记的非法经济活动,已经占到gdp的15%以上,破坏了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危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从具体腐败行为看,吏治腐败使人才没有生存的空间,教育学术腐败使真理没有生存的空间。
腐败不是中国的特产,但中国已经是全世界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国腐败问题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根源,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中国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也决定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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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权力天生具有扩张性,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的执政党要保持先进性,保持执政地位,领导全国人民完成一项又一项历史重任,必须吸取国内外政党建设的经验教训,接受包括派民主监督在内的各种监督。这点早在延安时期同志就已经清楚意识到了。*年7月初,黄炎培等到延安考察,与谈到历史上历朝历代都没有能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周期率时,问共产党怎样避免重蹈历史上“人亡政息”的覆辙,保持政权,用好政权。回答道,“我们共产党人已经找到了一条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才不会人亡政息。”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建立非权力性监督机制,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这样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以、邓小平、、等为首的几代中国共产党人把构想付诸实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包括非权力性监督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了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机制,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督体系。这一监督体系,不仅包括以执政党监督为主的种种权力性监督,还包括人民对政府的各类非权力性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标志之一。派的民主监督是这一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它监督机制互相补充、相互结合,共同发挥作用,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前进。*7年,邓小平同志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就指出:“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这种监督主要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的监督,第三是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同志在*年12月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和各派合作共事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他指出,共产党和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主要是派监督共产党”。“我们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派的监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并诚恳希望各派要”加强对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帮助克服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强调:“我们党是执政党,必须自觉倾听人民群众和派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派的监督,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兢兢业业工作而不致懈怠。没有监督,就难以有效防止腐败。”这种高屋建瓴的思想,使我们意识到共产党要在反腐败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取信于民,实践“三个代表”,单靠加大党内监督和反腐倡廉力度是不够的,还离不开异体监督。民主监督正是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派有知识密集、人才荟萃、阅历深厚、联系广泛的优势;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感和责任感,他们能够发现一些单靠党的纪检监察部门不易察觉的问题,能够就各级干部是否称职、是否廉洁公正来进行有效的监督,帮助防止党的领导干部和党员由公仆变成老爷或腐败分子,防止当局者迷、为政者贪和损公肥私等腐败现象的产生;也可以通过民主监督揭露腐败,使少数腐败分子在人民群众面前暴露无遗,从而起到威慑作用,民主监督与党内监督相结合,必将形成良好的廉政风气。中发[*]5号文件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与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监督属于民主监督的范畴,不同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和行政、司法监督,具有其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以及其他监督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共同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派的监督作用,是预防和防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之一。
“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障,监督是关键。”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了反腐败的根本所在,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就党的监督工作作了这样的阐述:“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遏制并消除腐败这一毒害社会的顽症,保证为政的清明与廉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必须完善社会主义权力监督、法制监督、社会监督与制约机制,尤其是派的民主监督机制。
总之,惩治腐败是提高执政水平的重要内容,是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突破口,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基本的、首要的和关键的问题,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关系到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我们能否跳出历史上屡屡出现的由盛而衰的演变周期,一方面取决于国家的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另一方面取决于我们能不能严惩腐败,消除社会分配不公的最严重、最不合理、最容易丧失民心的腐败问题。遏制腐败,实现政治清廉与稳定政局、发展经济、建设现代化强国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我们要把反腐败斗争与稳定政局,把健全法制政治清廉与发展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结合起来;把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与认真履行派职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派在反腐倡廉中的民主监督作用,我国的腐败现象一定会得到有效的遏制,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能在新形势下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