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工作会议讲话

法院院长工作会议讲话

(一)

同志们:

昨天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今天上午,各中院院长全面汇报了本市法院系统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一会儿,少平同志还要代表省法院党组对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工作进行小结,并就后几个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先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关于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

8月10日,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就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发表了重要讲话。胜俊院长要求,要坚持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切实增强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同时指出,要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实现服从宪法法律与体现人民意志相统一、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相统一、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专门机关与坚持群众路线的统一、人民司法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广泛受益相统一。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对于统一和加深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认识、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及人民司法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胜俊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三个认同,筑牢司法人民性的根基。在审判实践中,要紧紧围绕人民法院的人民性,以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为抓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事事处处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将实现人民性转化为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自觉行动。一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要把人民性作为人民法院的核心价值和精神支撑,牢固树立一心为民的价值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既要遵循司法规律,又要坚持群众路线,从人民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支持司法的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智慧和答案,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完全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二要切实增强司法为民的真挚感情。要大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把人民群众当亲人,把关爱、理解、体恤的美德融入司法过程,怀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要甘当平民法官,与群众进行换位思考,以真诚的态度尊重当事人,本着良知和正义适用法律,尽力为当事人服务,切实对当事人负责,拉近司法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三要积极创新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要认真研究和建立确保严格司法的制度、机制,为方便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监督司法提供制度支持。要继续完善速裁程序和小额诉讼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要探索建立审判绩效管理机制和案件质量效率的监督评查机制,完善依法纠错机制和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遏制裁判不公现象。要完善诉讼调解与非诉调解衔接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建立完善涉诉信访处理机制,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突出问题;要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有效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构建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为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司法需求提供有利条件。四要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服务举措。要按照符合国情、群众欢迎、简便易行、公正高效的要求,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精神贯穿于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司法服务方式方法创新,认真落实省法院司法为民20条措施,最大限度地做到为民、利民、便民。在办案中,要善于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群众语言,既要争取最好的法律社会效果,又要让群众感到亲切。要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司法效率。五要努力提高司法为民的能力水平。要坚持严格、高效、文明、能动、廉洁司法,注重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既要提高法律素养,又要提高掌握社情民意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学会在法律的框架内综合运用调解与判决等各种手段、动员借助各种社会力量依法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深入开展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积极探索法官教法官的培训模式,提高法院队伍的为民意识、理论修养和司法水平。要鼓励新进入法院队伍的年轻法官到基层、到一线去锻炼,到环境艰苦、矛盾集中、困难突出的地方去工作,体察民情,磨炼意志,改进作风,增长才干。六要不懈追求司法为民的良好效果。要追求案结事了、社会和谐的司法目标,继续深化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司法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把适用法律条文与实现司法目的结合起来,统筹多种调解结案方式,综合考虑多重涉案因素,既要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又要促进当事人互相理解、和谐共赢,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平息纠纷。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评判标准,大力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多从自身找差距、找原因,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全面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审判管理是人民法院司法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科学发展,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具有重要意义。自审判质量年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机构设立上,各中院认真按照省法院的要求,加强领导,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先后有7个中院获准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机构,其余4个中院也正在报批中,多数基层法院也已经或正在参照落实,并积极推进审监庭职能由个案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管理的转变。在软、硬件建设上,整体来看,各中院网络等硬件建设动手早、抓得紧、进展快,多数中院的硬件建设基本能适应工作需要。175个基层法院中,有97个法院已购买了管理软件。石家庄两级法院网络信息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全市有23个法院安装了流程管理软件。沧州两级法院均使用了流程管理软件,部分法院已实现网上办公。在工作推进上,流程管理工作渐次铺开,案件质量评估和评查工作开局良好,司法档案工作进一步推行,绩效考核工作运行态势平稳,中级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有力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活动成效上,全省法院正逐步实现审判管理机构从无到有、工作力量从弱到强的快速发展,实现从传统机械操作到现代智能化操作、由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精细型管理的巨大转变,审判管理在法院工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1-7月份,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87610件,审结183401件,同比分别上升5.12%和5.38%;法官人均结案数为24.98件,同比上升5.36件;结案率为63.77%,同比上升3.74个百分点;改判发还率为24.55%,同比下降1.65个百分点;申诉率为0.44%,同比下降0.97个百分点。实践充分证明,加强审判管理是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手段,抓好审判管理就是抓住了审判工作的主动权。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各地发展还很不不平衡,有的法院领导对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有的法院工作停留在表面上,仅满足于在形式上符合上级要求,日常管理工作推进不够,抓落实不够;三是有的法院对法官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不科学,不能客观反映法官的实际司法水平及案件质量,亟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有的法院对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还存在着重排序、轻运用的现象;五是有的法院责任追究及兑现奖惩的力度还不够有力,审判管理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六是有的法院还存在着管理职能定位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管理软件不统一等问题。对此,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审判管理工作。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体现在公正高效办案上,体现在良好的办案效果上,体现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上,体现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上,体现在对人民群众的真挚感情上,而其中最重要、最根本、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我们能否做到公正高效办案。只要我们做到了公正高效办案,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就会对我们的工作投满意票。今年,我们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就是要通过狠抓审判管理,大幅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以公正高效办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站实现人民法院人民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实践认同的具体举措,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把手工作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工作开展到位,努力构建新型公正、廉洁、高效、有序的审判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判管理机构。各级法院要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审判管理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审判管理机构建设,积极推动建立职能统一归口的单设审判管理机构。尚未成立的,要认真研究,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协调,尽快落实机构编制和人员。有条件的基层法院也要争取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部门,条件暂不具备的,要尽快实现审判监督庭的职能转换,并切实担负起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审理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等审判管理职责。

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确立科学统一的审判管理制度,对于构建现代审判管理体制至关重要。各级法院要将制度建设纳入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根据审判工作实际和变化趋势,紧紧把握影响审判质效的关键环节,科学界定管理职责,建立有效配套体系,规范审判程序运行,为实现审判流程的顺畅、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要遵循审判工作规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估、案件评查以及瑕疵案件和错案追究等制度,制定明确的公开化指标和效率目标,实行严格的分段管理,确保各个环节合理分工、紧密衔接和有效制约。

四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推进。各级法院要强化程序观念,严格审判流程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规定项目内容,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活动的预期效果。审判管理机构要认真开展绩效考核、流程管理、案件评查等各项工作,强化经常性的动态跟踪监管,有效发挥审判管理的指导推动效能。要统一对审判动态进行分析,统一数据录入时间标准,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客观、准确。上级法院要继续加强对下监督指导,及时督促调度,定期通报情况,努力实现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要坚持软件、硬件建设并重,为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五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兑现奖惩。责任追究和兑现奖惩是审判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责任追究是否及时到位,奖惩措施能否严格兑现,是审判管理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司法档案,充分发挥司法档案的功效。要根据审判绩效考核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成绩优秀的要表彰奖励,成绩落后乃至造成瑕疵案件、错案以及其它严重后果的要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调离审判岗位乃至追究党政纪责任等方式进行督促和惩处。同时,要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真正把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的干警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有效激发法官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活动成果转化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勇气和动力,真正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一流审判业绩。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各级法院要把那些既熟悉审判业务又敢于坚持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充实到审判管理岗位上来,各级法院党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审判管理人员,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锻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不断增强这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同志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增强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不断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要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要效果,推动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以一流的审判业绩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谢谢大家。

法院院长工作会议讲话

(二)

同志们:

在世纪更替的重要时刻,我们怀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聚集一堂,共商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大计。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与会全体同志,向全国广大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致以新世纪的新年问候。

令人振奋的是,在新世纪的第一天,江泽民对人民法院工作做了非常重要的指示。李鹏、朱镕基、李瑞环同志也做了重要指示。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表明了党中央、全国人大会、国务院和全国政协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为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开好这次会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为了进一步落实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纪委五次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江泽民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就人民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主题、奋斗目标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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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仍然是新世纪第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也是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人民法院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不反复强调这个问题,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抓它个十年八年,我们队伍的素质就难以得到全面的提高,队伍的面貌就不会发生根本的变化,我们在新世纪也就难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也难以真正树立起来。要树立人民法院的权威,就必须对人民法官的素质有比常人更高的要求。因为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品德好的队伍,才能真正赢得社会的尊重。我们有些同志常常抱怨司法缺乏权威。这是事实,也是现实。我常常为此感到非常焦虑和忧心忡忡,也常常思索怎样才能改变这种现状。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如果队伍素质低下,如果工作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满意,又怎么能有权威呢。因此,要树立司法权威,必须从我们自身做起,从提高队伍素质做起。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首先必须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把这个根本抓住了,抓好了,队伍建设就有了前提和基础。要继续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武装各级法院领导和全体法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着力在解决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问题上下功夫,督促和帮助广大法官坚定政治立场,加强理论修养,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不管世界风云如何变幻,这些都决不能动摇。不坚持这一点,就不是合格的领导者和合格的人民法官。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正确把握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全国法院的领导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握精神实质,用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指导法院工作。要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看看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符合的就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不符合的就要坚决纠正。

加强队伍建设,必须进一步推动法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司法廉洁。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的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战略任务,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常抓不懈。许多国家的历史经验证明,在现代化进程加快的情况下,社会发生着深刻变化,利益格局调整加快,腐败现象往往易发多发。对此,既要正确认识加强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和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采取严厉措施,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又要看到当前正处在腐败现象容易滋生蔓延的特殊历史时期,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因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就放松反腐败斗争,也不能因情况复杂,对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产生畏难情绪或者时紧时松。如果对队伍中发生的腐败现象不作坚决斗争,就会失去人民群众对司法权威的信赖,就会降低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就会从根本上动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地位。因此,我们一定要坚决贯彻落实江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的重要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继续切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廉政制度。要将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寓于法院各项重要决策和措施之中,积极探索建立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全国法院的领导必须在司法廉洁方面作出表率,同时按照各项廉政制度的规定,对法院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切实提高法院队伍抵御各种腐朽风气侵蚀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