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根据《20**年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目标分解意见》和有关要求,现制定加强我市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32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通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制度建设、严肃公务员队伍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方式,为构建和谐首府,率先在全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要深入了解当前各区(县)、各部门在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加强作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是坚持“两不误、双促进”的原则。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避免由于工作的安排不当,而使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流于形式。因此,一定要牢固树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的思想,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当前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要以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作风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机制,采取多措并举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使我市公务员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公仆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得到进一步深化,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自觉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部心思放在为民谋发展上,把所有精力放在为民谋利益上,把更多时间放在解决民生问题上。

在工作中,具体表现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办事条件、程序、时限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规范的工作用语、工作礼仪进行行政执法等。

三、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的公务员培训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大力倡导“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理念。要积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发展需求,主动将公务员培训工作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将公务员九种能力建设作为培训重点,采取自学、专家辅导、听讲座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公务员思想道德水平和自身业务素质,增强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本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培训内容重点是《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公务员管理制度,各级部门还应结合本部门和行业特点,确定专业技能知识、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内容。各级机关要按照要求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确保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便捷、周到、诚信、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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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既定方案分步骤、分阶段认真组织实施,并积极主动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方案执行情况要及时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

各区(县)、各部门要对各阶段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自评,考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既不夸大取得的成效,也不回避存在的问题,全面总结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为我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要将各阶段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要形成总体的汇报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区(县)、各部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成该项工作任务的区(县)和部门,将在本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给予降低评优比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