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阅读《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后,对我启发和教育比较大,深深觉得在法院工作风险大、责任重,深知作为一名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收获很多,在今后工作中依然不能放松自己,决心从以下几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要加强学习。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不学习思想就无法进步,能力就无法提高,领导方法就无法改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因此,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要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
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篇:法院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无可否认,人生和社会充满了变化,充满了机会,也充满了诱惑。尤其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受利益的驱动,送礼者煞费苦心,研究领导的心理、想法,更有甚者研究领导的业余爱好,使得诱惑更为巨大和经常,考验也更为尖锐和严峻。然而,“兔起鹘落瞬息万变,无音乱耳五色迷目”,“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其实每一个人为善为恶全在自己。假如对正常的变化有一个平常心,面对诱惑时刻保持警惕,任何时候都头脑清醒,把握住自己,就能抵受住每一次诱惑,走好人生的每一步,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前,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每天都会与诱惑擦肩,为此我们要特别警示自己,并不断提高自己的内控力。在当庭长的这些年里,我时刻牢记“公廉爱民,丝粟无所取”,做到“吾日三省吾身”,常思贪欲之害,时时绷紧抵御贪欲诱惑这根弦,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用道德规范、党纪国法约束自己的言行,落实在一思一虑、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事事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体现高风亮节。我们要小心地行使手中的权利,谨慎地处理好自己的家情和友情,随时经受住欲望和理智、人性与党性、关系与原则、执法与守法等方面的考验,树立正确的家庭观、财富观、友情观。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我们要自觉抵制金钱的诱惑,做到“勿以物乱官,勿以官乱心”。是廉,是贪;是俭,是奢;是勤,是惰;是公,是私,把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我们手中执掌着一定的权力,如果凭借权力,近水楼台先得月,想的是“有权不使,过期做废。”大力谋取一己之私,必然会导致腐化堕落,危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为此我们一定要耐得住清苦,顶得住歪风,管得住小节,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带头规范从政行为,带头执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上下左右的监督,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同时管好庭室重要岗位的人员,经常警戒自己和庭室同志,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权利只能用来为民谋利,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更不能成为被他人利用的筹码。坚决实行审判公开制度,把与职权有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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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于阳光之下,给群众以明白,还自己以清白,塑造清廉形象。
清朝康熙时的一名地方官张伯行清正廉洁,工于谋事,耻于谋私。康熙帝赞扬他“居官清正”。史称“操守清洁,立志不移”。特别是他晋升为督抚后,为谢绝纷至沓来的送礼者,撰写《禁止馈送檄》高悬堂上。在张伯行看来,受贿一丝布,一粒粮食,关系到他的声誉品德,受贿一厘金,一毫银,都是搜刮民众的血汗。贪得一文,人格便一文不值。他作为一名封建官吏,尚能做到官居高位,重名节,轻钱财。淳正官风,名垂青史。
我们每一名共产党人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更应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更应该抵制住利欲的诱惑,筑牢自己的心理屏障和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复杂的情况下都能以德为重,选择正确的生活目标,确定正确的价值观,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始终保持高洁的品格。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傥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张伯行的《禁止馈送檄》将继续成为我的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要慎对诱惑,廉洁从政。
第三篇:法院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法官干警的作风建设,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院党组准确把脉、切中要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一段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粗浅的谈一下自己在活动中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法院的需要。基于这种认识,根据院党组的活动意见,作为办公室主任,我总揽全局,每周
二、周五合理安排全院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按照活动的内容要求,认真查摆作风纪律不严、责任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自己也以身作则,带领办公室所有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分析原因、理清思路,制订和完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下大力气抓好整改。
二、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建设通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尤其是通过学习毛泽东著作,我的思想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也得到了加强。通过学习,纪律作风明显得到加强,办公楼通过简单的维修整改,面貌焕然一新;自己的责任意识也得到了加强,“法院是我家”的主人翁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办公室是为全体干警审判执行提供后勤保障的,只要有益于提高办案质量的事情,只要有益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事情,只要有益于xx县平安稳定的事情,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到。
三、结合工作重点,总结学习成果。
活动开展以来,我不是单纯的为学习而学习,而是结合实际工作学习,在“学中干、干中学”,自己和同事们收获不小。如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处分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深刻理解了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意义、处分范围、处分范围等知识;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对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权力的象征,而是义务,是神圣的使命的象征,通过准则的学习,了解了党员领导干部为与不为的真正含义,要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自己的任何行为都受到法徽上金色天平的监督,发扬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作风,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真正践行“公平、公正、为民”的院训。通过对毛泽东著作《反对本本主义》的学习,对本本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刻的意识,本本主义不仅代表工作想法刻板,也代表做事情、作决定未经过调查、讨论和调研就下结论,盲目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干工作,并引导甚至命令其他同志按照自己的私人意图去实践。面对当前社会经济的严峻形势、面对当前国际社会形势的急剧变化,法院工作面临挑战和考验,作为法院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认真学习管理学知识,弥补自己管理方向知识的欠缺;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创新工作思维,为xx县社会又好又快平稳和谐发展加砖添瓦。
总之,通过近期的学习讨论,我的思想意识得到了升华,纪律观念得到了强化,工作作风得到了加强,知识上得到了丰富,精神面貌得到了提升,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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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的基本内涵
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管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问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问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管理念,法管理念通过审问制度得以详细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问人员在行使审问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问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以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问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管理念。再次,法管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问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管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问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问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管理念。以hjt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心,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管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化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是先进的法管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管理念。人民法院深化开展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任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化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一直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