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文章 法院关于处理离婚诉讼的几点思考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当地民情、社情和审判工作实际,成立了诉讼调解工作专题调研小组,并于最近深入6个县区法院和5个有代表性的人民法庭,采取听取基层法院调解工作汇报、与民商事法官及人民法庭法官座谈、发放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河源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开展诉讼调解状况进行了调研,摸清了该市法院民
事诉讼调解工作的现状及做法,分析了当前诉讼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调解工作的对策。
一、民事审判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广东省河源市两级法院从促进案结事了、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运用“和”的理念,把诉讼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当事人自愿原则、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原则、调解合法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一)河源法院诉讼调解结案率近几年呈上升趋势
从最近几年的情况来看,2004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815件,其中调解结案790件,调解率为20.7%,比上年上升了2.4%;2005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560件,其中调解结案862件,调解率24.2%,比上年上升了3.5%;2006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3594件,其中调解结案1114件,调解率31%,比上年上升了6.8%。2007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512件,其中调解结案1993件,调解率为44.1%;2008年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452件,其中调解结案2558件,调解率57.4%;2009年全市法院1至4月份调解结案464件,调解结案率为63.2%,比去年同期上升26.37个百分点。在此过程中,涌现了一批调解能手,表现突出的如全国模范法官、一等功臣、调解能手——连平县人民法院隆街人民法庭副庭长谢顶义。
(二)法官对诉讼调解工作有统一的认识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由于诉讼调解的优越性,以及随着近年来我市法院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和对诉讼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的加大,诉讼当事人及其家属对诉讼调解工作的认同感也逐渐提高。不仅多数民事案件诉讼当事人能主动提出和配合法官给予调解,而且其家属也能积极支持法院的调解工作。如关于“您是否曾遇到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的亲属从中挑唆当事人不接受法院调解”这一调查,80%的被访法官为“较少”遇到或“很少”遇到,而“经常”遇到的仅占20%。
二、在当前诉讼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河源市法院注重调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