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警示教育活动心得体会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法官干警的作风建设,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院党组准确把脉、切中要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决定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这一段学习,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粗浅的谈一下自己在活动中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警示教育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法院的需要。基于这种认识,根据院党组的活动意见,作为办公室主任,我总揽全局,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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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开展以来,我不是单纯的为学习而学习,而是结合实际工作学习,在“学中干、干中学”,自己和同事们收获不小。如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学习,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处分规定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深刻理解了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意义、处分范围、处分范围等知识;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对中共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权力的象征,而是义务,是神圣的使命的象征,通过准则的学习,了解了党员领导干部为与不为的真正含义,要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自己的任何行为都受到法徽上金色天平的监督,发扬红军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优良作风,杜绝“吃、拿、卡、要”现象,真正践行“公平、公正、为民”的院训。通过对毛泽东著作《反对本本主义》的学习,对本本主义思想有了更深刻的意识,本本主义不仅代表工作想法刻板,也代表做事情、作决定未经过调查、讨论和调研就下结论,盲目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去干工作,并引导甚至命令其他同志按照自己的私人意图去实践。面对当前社会经济的严峻形势、面对当前国际社会形势的急剧变化,法院工作面临挑战和考验,作为法院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水平;认真学习管理学知识,弥补自己管理方向知识的欠缺;悉心听取群众意见,创新工作思维,为xx县社会又好又快平稳和谐发展加砖添瓦。

总之,通过近期的学习讨论,我的思想意识得到了升华,纪律观念得到了强化,工作作风得到了加强,知识上得到了丰富,精神面貌得到了提升,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