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广泛深化地开展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教育活动。这是党中心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着力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树立社会主义法管理念,必须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的深化内涵和基本要求,严格依法行使审问权,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管理念在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把社会主义法管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指导和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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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理念”,实际上就是人们的一种观念、认识和信念,或价值观。我们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法管理念是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审问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每一种审问制度都蕴含着一种法管理念,法管理念通过审问制度得以详细的体现,并在这种制度的实际运作中得到贯彻。其次,每一位审问人员在行使审问权中,都会按自己对法律制度的理解、对审问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理解、对法律的本质、社会的观念以至对人性善恶的理解,通过行使审问权来表现出他们的法管理念。再次,法管理念在社会上的推行或拥戴的程度可以直接表现为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内涵、大小和强弱,从而关系到全社会守法、护法、爱法的程度,影响到国家的法治化的进程和审问改革的成败。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法管理念,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审问制度。而有什么样的审问制度,也会引导人们形成什么样的法管理念。以hjt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心,在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主义法管理念这一重大命题,这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化的认识和把握,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只有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才能确保人民司法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确保在司法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崇高职责。

我国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是先进的法管理念,是真正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管理念。人民法院深化开展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教育,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武装人民法官的头脑,保证人民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的基本内涵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任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广大法官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管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化内涵,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一直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并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