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紧紧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开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不断提高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审判工作、改革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促进我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市中院政治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05年“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总结如下。

一、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我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实施意见,我院“创建”总体目标共七项,七项工作已初步完成。分项目标共43项,已完成37项。法院亮点工作为:一是法院网络建设。局域网实现与中院联网,完成了蒲江法院互联网站建设,网址:原创:。已全面实施网上、电话预约和双休日立案;二是司法为民三级服务网络。目前在我县4个镇,12个乡,22乡村建立了为民服务网站,服务联络人员50名;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审务和办公自动化以及法院内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四是法院打造的精品电子档案,受到了省、市法院及县领导的肯定。“四好班子”正在接受县委的评定,6名班子成员已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院长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有2名成员正在攻读法律硕士。一线法官3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本科以上学历占64.52%。

二、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的实施情况

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中,我院始终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紧紧围绕“三个一流”,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构建审判管理体系,打造一流审判质量

我们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作为争创一流的落足点,着重在构建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上下功夫,打造一流审判质量。

1、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我院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的基础上,以审判监督为重点,已实行了预警监督,案件的重要环节有明显提示,达到了跟踪督办的目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一是设立专职、兼职质评员。除专职质评人员外,将立案、审判、执行的业务骨干纳入质量评查小组,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增强评查工作的透明度,促使一线审判法官办铁案。二是我院制订了《案件质量检查评价标准(试行)》。将案件分为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五类,错误级别共分三级,一个一级错误就为不合格案件,两个二级、三个三级错误也为不合格案件。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659件,合格率为99.4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较去年案件质量水平有显著提高。三是多形式开展质检工作。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案件检查任务分配到人,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质检工作。四是实行重大案件质量问题讨论制度。对可能存在级别错误的案件,质评办组织3人以上会议讨论研究后报审委会决定,确保重大问题被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促进了我院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因此,审判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突破了过去评查范围小,评查角度单一、评查深度不够的局面,杜绝了质评人员凭主观判断的现象,使案件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

3、建立调解工作体系。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法之一,我们把调解工作作为专项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强化法官的诉前调解意识和再审调解意识,进一步深化“大调解”格局,截止目前,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1.05%二是加强“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的办案力度。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到纠纷多发地或偏远山区开庭审判,通过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和预防民间纠纷。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法庭”6次;充分利用假日法庭功能,为外出务工者提供方便,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尽快通过诉讼得到法律保护,假日开庭4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全年培训人民调解员10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4、建立并实施了法官判后释疑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不但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与事实论证,而且能更好地使当事人理解、接受法院的裁判文书,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5、构建全新的执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执行裁判监督庭,使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彻底分离,全年执裁案件179件二是建立了执行案款的收取与支付人员分离,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人员与组织评估、拍卖、变卖人员的分离,缓交费用的确定与收取分离和人大代表随案执行等五项制度,使执行案件在阳光下进行,提高了执行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实行八项执行纪律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一是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吃请、送礼;二是严禁索取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三是严禁参加由当事人、代理人等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活动;四是严守执行工作秘密,不得向当事人、代理人等通风报信;五是严禁利用执行工作之便为自己、家人或者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严禁使用、截留、挪用、侵吞、私分案件执行款或者其他财产;七是严格约束自己的家人、亲属等,不得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八是严禁乱拉赞助供个人或集体使用)四是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我县农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抚养、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专项、集中执行,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老有所养、病有所治。今年执行此类案件70件,执结金额42万余元。

5、开展庭审规范化和裁判文书考评,提高法官审判能力。我院按照《庭审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裁判文书质量检查考评细则》的规定,每年对每个审判人员的庭审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待岗学习,学习后考核合格方能重新上岗;对裁判文书由研究室牵头,组织业务尖子进行认真评查,确保裁判文书质量。通过严格、公正的考核评比,我院法官的审判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健全队伍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流法官队伍

我院一贯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强院”方针,着重以健全管理机制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效果明显。

1、建立班子管理机制。院党组十分重视班子建设,今年又提出了“强化十种意识,争做十个表率”的争创措施。一是强化“公正与效率”意识,争做“三情”表率;二是强化学习意识,争做解放思想的表率;三是强化政治意识,争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四是强化大局意识,争做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五是强化团结意识,争做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六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争做关心干警的表率;七是强化管理意识,争做科学管理的表率;八是强化“四自”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的表率;九是强化廉洁务实意识,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十是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争做“创一流”工作的表率。现有班子成员6名中,平均年龄37.9岁,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院长已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有2名成员正在攻读法律硕士。

2、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管理体系一是修改完善了《法官考核评价办法》、《执行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书记员考核评价办法》、《综合部门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司法警察考核评价办法》等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官业绩档案》和《法院后备干部管理制度》,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先进法院学习锻炼,强化法官的各类培训,促成法官向职业化、终身化转变,初步实现了对各类人员的职业化管理三是全面实施《学历教育奖励办法》。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报销80%的学费,对取得硕士学位的报销100%的学费。原创:截止目前,现有在职干警55人,一线法官3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本科以上学历占64.52%。四是对司法警察进行正规化训练。包括队列、体能、擒敌、警棍术、警棍盾牌术、规范化值庭等业务技能科目和诉讼法律法规等内容的集中强化训练。法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被省高院评为“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3、建立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意识一是建立日常督察通报制度。成立日常督察小组,定期检查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定期督察我院干警遵纪守法情况和完成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迟到、早退、旷工通报和扣减目标分制度,凡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被通报的扣减个人和所在部门目标分或予以组织处理;凡被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将给予训戒、待岗学习等组织处理。二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案件回访小组,不定期地回访发回重审、改判、再审及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当事人,追求审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统一。今年回访29名当事人,均对法官的工作作风和素质表示满意。三是实行中层干部动态管理,用人机制更具活力。在对中层干部实行任期责任管理的基础上,今年,我院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对办公室、书记官室、大塘法庭庭长三个中层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选拨能力强,干警满意的同志担任中层干部,增强了中层管理队伍和审判骨干队伍的活力。四是建立和完善法警聘任制度,规范法警管理。制定了《聘任制司法警察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岗位责任考评细则》。对聘用制法警进行年度素质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今年解聘1名聘用制法警。五是强化政治思想、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平、公正、清廉意识。我院在坚持周五学习日的基础上,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在建立长效教育、防范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支部大会、干警座谈会、观看警示片等有载体,使干警增强政治责任感,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同时,首重在建立廉政检查考核机制出实招,通过案件回访,突击检查,聘请监督员等具体措施,使干警随时保持清廉的作风,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

我院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活动中,将司法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中,确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观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了我院司法形象。

一是完善立案辅导制度。在立案庭设置立案前辅导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提示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正确和妥善处理纠纷。

二是实行便民立案。继续开设立案“绿色通道”,加强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开通网上立案。今年上门立案2件、电话预约立案20件、双休日立案5件,受到了当事人的高赞扬。认真落实诉讼费“减、缓、免”政策;截止现在,共“减、缓、免”诉讼费70余万元,使弱势群体获得法律平等的保护机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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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局域网、全市法院广域网和互联网站建设的基础上,我院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实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生成,实现了档案管理电子化。要求各业务部门按照电子档案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标准等规定建立与纸质档案完全相符的电子档案,并纳入目标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为此,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扫描仪,并专门对业务部门的内勤进行了电子档案制作技巧培训。目前,我院电子档案的质量达到档案规定要求,拟定为成都市法院试点单位之一,通过了省级档案达标复核检查。

4、加大对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院投入30余万元,为法庭购置了微机、交通工具,新配备了审判棹椅,并实现了法庭与机关的联网,提高了法庭的办事效率。

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关心下,通过全院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已完成“创一流”所确定的大部分目标。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落实具体措施,按照要求争取早日实现争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