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紧紧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目标,认真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开展“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不断提高法院司法能力建设,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审判工作、改革工作、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有效促进我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市中院政治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05年“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总结如下。
一、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我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实施意见,我院“创建”总体目标共七项,七项工作已初步完成。分项目标共43项,已完成37项。法院亮点工作为:一是法院网络建设。局域网实现与中院联网,完成了蒲江法院互联网站建设,网址:原创:。已全面实施网上、电话预约和双休日立案;二是司法为民三级服务网络。目前在我县4个镇,12个乡,22乡村建立了为民服务网站,服务联络人员50名;三是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实现审务和办公自动化以及法院内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四是法院打造的精品电子档案,受到了省、市法院及县领导的肯定。“四好班子”正在接受县委的评定,6名班子成员已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院长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有2名成员正在攻读法律硕士。一线法官3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本科以上学历占64.52%。
二、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的实施情况
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中,我院始终突出“公正与效率”主题,紧紧围绕“三个一流”,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展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构建审判管理体系,打造一流审判质量
我们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作为争创一流的落足点,着重在构建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管理体系上下功夫,打造一流审判质量。
1、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我院在充分运用信息手段的基础上,以审判监督为重点,已实行了预警监督,案件的重要环节有明显提示,达到了跟踪督办的目的,提高了工作效率。
2、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管理体系。一是设立专职、兼职质评员。除专职质评人员外,将立案、审判、执行的业务骨干纳入质量评查小组,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增强评查工作的透明度,促使一线审判法官办铁案。二是我院制订了《案件质量检查评价标准(试行)》。将案件分为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行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五类,错误级别共分三级,一个一级错误就为不合格案件,两个二级、三个三级错误也为不合格案件。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659件,合格率为99.4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较去年案件质量水平有显著提高。三是多形式开展质检工作。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将案件检查任务分配到人,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质检工作。四是实行重大案件质量问题讨论制度。对可能存在级别错误的案件,质评办组织3人以上会议讨论研究后报审委会决定,确保重大问题被及时发现并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促进了我院审判工作的良性发展。因此,审判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突破了过去评查范围小,评查角度单一、评查深度不够的局面,杜绝了质评人员凭主观判断的现象,使案件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
3、建立调解工作体系。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法之一,我们把调解工作作为专项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强化法官的诉前调解意识和再审调解意识,进一步深化“大调解”格局,截止目前,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71.05%。二是加强“假日法庭”、“巡回法庭”的办案力度。选择部分典型案件到纠纷多发地或偏远山区开庭审判,通过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减少和预防民间纠纷。今年以来共开展“巡回法庭”6次;充分利用假日法庭功能,为外出务工者提供方便,使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尽快通过诉讼得到法律保护,假日开庭4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指导,全年培训人民调解员10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
4、建立并实施了法官判后释疑制度。此项制度的实施不但增强了裁判文书的说理与事实论证,而且能更好地使当事人理解、接受法院的裁判文书,提高了法院的公信力。
5、构建全新的执行工作机制。一是成立执行裁判监督庭,使执行裁判权与实施权彻底分离,全年执裁案件179件。二是建立了执行案款的收取与支付人员分离,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人员与组织评估、拍卖、变卖人员的分离,缓交费用的确定与收取分离和人大代表随案执行等五项制度,使执行案件在阳光下进行,提高了执行效率,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实行八项执行纪律提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杜绝违法违规现象。(一是严禁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吃请、送礼;二是严禁索取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三是严禁参加由当事人、代理人等支付费用的各种娱乐活动;四是严守执行工作秘密,不得向当事人、代理人等通风报信;五是严禁利用执行工作之便为自己、家人或者其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六是严禁使用、截留、挪用、侵吞、私分案件执行款或者其他财产;七是严格约束自己的家人、亲属等,不得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等的财物、金钱;八是严禁乱拉赞助供个人或集体使用。)四是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对我县农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抚养、赡养纠纷案件进行专项、集中执行,确保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老有所养、病有所治。今年执行此类案件70件,执结金额42万余元。
5、开展庭审规范化和裁判文书考评,提高法官审判能力。我院按照《庭审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及《裁判文书质量检查考评细则》的规定,每年对每个审判人员的庭审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待岗学习,学习后考核合格方能重新上岗;对裁判文书由研究室牵头,组织业务尖子进行认真评查,确保裁判文书质量。通过严格、公正的考核评比,我院法官的审判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健全队伍长效管理机制,打造一流法官队伍
我院一贯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强院”方针,着重以健全管理机制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效果明显。
1、建立班子管理机制。院党组十分重视班子建设,今年又提出了“强化十种意识,争做十个表率”的争创措施。一是强化“公正与效率”意识,争做“三情”表率;二是强化学习意识,争做解放思想的表率;三是强化政治意识,争做爱岗敬业的表率;四是强化大局意识,争做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五是强化团结意识,争做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六是强化以人为本意识,争做关心干警的表率;七是强化管理意识,争做科学管理的表率;八是强化“四自”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争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的表率;九是强化廉洁务实意识,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十是强化责任和服务意识,争做“创一流”工作的表率。现有班子成员6名中,平均年龄37.9岁,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院长已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有2名成员正在攻读法律硕士。
2、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管理体系。一是修改完善了《法官考核评价办法》、《执行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书记员考核评价办法》、《综合部门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司法警察考核评价办法》等。二是进一步完善了《法官业绩档案》和《法院后备干部管理制度》,选派部分年轻干部到先进法院学习锻炼,强化法官的各类培训,促成法官向职业化、终身化转变,初步实现了对各类人员的职业化管理。三是全面实施《学历教育奖励办法》。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对取得本科学历的报销80%的学费,对取得硕士学位的报销100%的学费。原创:截止目前,现有在职干警55人,一线法官31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0%,本科以上学历占64.52%。四是对司法警察进行正规化训练。包括队列、体能、擒敌、警棍术、警棍盾牌术、规范化值庭等业务技能科目和诉讼法律法规等内容的集中强化训练。法警队伍的综合素质有较大提高,被省高院评为“法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3、建立管理制度,强化职业意识。一是建立日常督察通报制度。成立日常督察小组,定期检查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不定期督察我院干警遵纪守法情况和完成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迟到、早退、旷工通报和扣减目标分制度,凡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被通报的扣减个人和所在部门目标分或予以组织处理;凡被院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将给予训戒、待岗学习等组织处理。二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的案件回访小组,不定期地回访发回重审、改判、再审及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当事人,追求审判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统一。今年回访29名当事人,均对法官的工作作风和素质表示满意。三是实行中层干部动态管理,用人机制更具活力。在对中层干部实行任期责任管理的基础上,今年,我院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对办公室、书记官室、大塘法庭庭长三个中层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选拨能力强,干警满意的同志担任中层干部,增强了中层管理队伍和审判骨干队伍的活力。四是建立和完善法警聘任制度,规范法警管理。制定了《聘任制司法警察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司法警察岗位责任考评细则》。对聘用制法警进行年度素质考核,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今年解聘1名聘用制法警。五是强化政治思想、廉政建设、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公平、公正、清廉意识。我院在坚持周五学习日的基础上,今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在建立长效教育、防范机制上下功夫,通过支部大会、干警座谈会、观看警示片等有载体,使干警增强政治责任感,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的统一起来。同时,首重在建立廉政检查考核机制出实招,通过案件回访,突击检查,聘请监督员等具体措施,使干警随时保持清廉的作风,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
我院在“争创全国一流法院工作”活动中,将司法为民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和具体措施落实到各项审判工作中,确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观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提升了我院司法形象。
一是完善立案辅导制度。在立案庭设置立案前辅导人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提示诉讼风险,帮助当事人正确和妥善处理纠纷。
二是实行便民立案。继续开设立案“绿色通道”,加强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开通网上立案。今年上门立案2件、电话预约立案20件、双休日立案5件,受到了当事人的高赞扬。认真落实诉讼费“减、缓、免”政策;截止现在,共“减、缓、免”诉讼费70余万元,使弱势群体获得法律平等的保护机会,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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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完成局域网、全市法院广域网和互联网站建设的基础上,我院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建设,实行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同步生成,实现了档案管理电子化。要求各业务部门按照电子档案管理、案件流程管理、司法统计标准等规定建立与纸质档案完全相符的电子档案,并纳入目标考核与年终奖金挂钩。为此,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购置了扫描仪,并专门对业务部门的内勤进行了电子档案制作技巧培训。目前,我院电子档案的质量达到档案规定要求,拟定为成都市法院试点单位之一,通过了省级档案达标复核检查。
4、加大对基层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法庭贴近群众的前沿阵地作用,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我院投入30余万元,为法庭购置了微机、交通工具,新配备了审判棹椅,并实现了法庭与机关的联网,提高了法庭的办事效率。
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关心下,通过全院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我院已完成“创一流”所确定的大部分目标。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落实具体措施,按照要求争取早日实现争创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