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社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汇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工作汇报

根据市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在对照检查阶段,wo个人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5个内容和罗干同志提出的“7个意识”,及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wo查摆,力求查摆出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1名合格的人民警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工作汇报。现将自wo查摆剖析情况汇报如下:

1、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存在时紧时松现象,缺乏刻苦学习精神,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不善于开动脑筋,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握不准、应对不力的问题,想问题办事情有站的不够高,看的不够远,仅局限于局部,缺乏大局观念和整体观念。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树立的不牢固。主要表现在对待群众还存在冷、横、硬、推的态度。不能正确的树立群众观点,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能给予及时的解决,存在办事拖拉现象,有时态度不够热情,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而是采取简单的命令主义,拉大了和群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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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意义1、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在认真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验,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提出的,标志着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中央政法委部署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执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

2、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一次深入的思想政治教育,法院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把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贯彻始终;把联系实际,改进作风,推动各项工作贯彻始终;把思想教育与专项整改、制度建设贯彻始终。通过学习教育达到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法院队伍和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达到预期效果,要重点抓好四个环节:一是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二是清查思想、正本清源三是重点培训、深入研讨四是考试抽查、确保效果

三、方法步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从6月初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学习(时间2周6月5日至6月16日)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真正把每位法院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增强搞好集中教育的自觉性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