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心得体会

在这次全党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通过县委中心组和法院中心组学习及个人自学,系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有关内容及中央、省、市、县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讲话、文件等,记读书笔记万余字,写心得体会文章篇。听取了党校老师的辅导讲座,参与了我院组织的学习心得交流及“如何在法院工作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加深了对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树立起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和方法论,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下面简要谈点自己学习的一些体会。

一、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首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战略部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行动指南。保持和体现党的先进性,关键是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

其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重要保证。党的先进性是党的生命线,能不能坚持党的先进性,关系民心向背、事业兴衰、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我们党只有具备和保持先进性,才能始终充满蓬勃生机和旺盛的活力,才能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才能在历史的舞台上有所作为。

第三,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迫切需要。活动能不能取得成效,关键看问题解决的怎么样。开展这次教育活动,是一次难得的学习和提高的机会,一定要通过教育活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焕发出新的生机和干劲,为我县的改革稳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学习中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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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载体,是党通过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力量,是党通过司法途径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的纽带。首先,做好法院工作是推进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保证。法院司法能力的强与弱、司法水平的高与低、司法形象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执政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其次,做好法院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胡锦涛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必须是公平正义的社会,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前提和有效保证。再次,做好法院工作是适应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在当前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的重要时期,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法院正确运用司法手段定纷止争,依法制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人民法院在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工作中,要本着“围绕审判抓教育抓好教育促审判”的思路,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法院党的建设、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突破口,切实增强6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法院领导干部要着重增强种能力,即司法决策能力、司法管理能力、司法审判能力;广大法官则要着重增强种能力,即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司法调解的能力、判决说理的能力。要立足法院工作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明确努力的方向,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等突出问题,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使教育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我要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法院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统一,坚决抵制和克服人情、关系、金钱、地方和部门保护等各种干扰,依法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司法权威;加大案件调解力度,有效化解各类矛盾;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内部监督,切实提高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能力,同时在审判工作中切实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深怀爱民之心,多办为民之事,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促进我县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