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党政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第届县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

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和其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第届人大会议以来的各项决议,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加强改革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件,比上一个五年增加件,每年平均递增%,结案诉讼标的金额万元,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人次,处理人民来信件。总体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同步发展。

五年来,县人大历次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了关于“严打”审判工作、经济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等专题汇报,并进行了审议。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县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对于保证我院严肃执法,文明执法,正确履行审判职责,加强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县人民法院紧密围绕“公正与效率”的法院工作主题,以维护稳定为重点、以严肃执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最高法院“转变审判作风年”的安排部署,狠抓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至月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结件,结案率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余万元,为本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为此,我院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战略思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实施,为“严打”斗争提供了更科学更完备的法律依据,我们充分运用这个法律武器,坚持把“严打”精神与贯彻“两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工作,增强打击力度,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社会稳定。今年至月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件,其中自诉案件件,审结件,审结率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件,上级法院维持原判件,待审件。

在所审理的案件中,盗窃件人,抢劫件人,奸淫幼女件人,强奸件人,故意伤害件人,破坏监管秩序件人,交通肇事件人,脱逃件人,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件人,虐待件人,非法持有枪支件人。

所判处的犯罪分子中,年以上有期徒刑人,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人,不满年的人,拘役人,其他处理人。

一年来,我院把“严打”斗争放在各项工作的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按照全州“严打整治”斗争的安排,及时成立了县人民法院“严打”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具体指挥,调配精干审判力量充实“严打”第一线,积极清理消化积存案件,采取“定人、定案、定时”、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审委会及时讨论等措施,保障“严打”斗争的顺利开展。广大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努力工作,保证了各类刑事案件及时审结。斗争中,我们按照“抓尖子、打头子、打团伙”的策略思想,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杀人、抢劫、强奸、重大盗窃等犯罪,对罪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同时,讲究斗争策略,注重办案质量,坚持“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刑事案件,在处刑上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有所区别。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每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量刑适当,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依法调节民事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和规范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多,情况比较复杂。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大幅度上升,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审理难度增大。面对新的情况和问题,我院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审理好各类案件,努力为我县的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至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件,其中离婚件、侵权件、债务件、人身损害赔偿件、合同纠纷件、赡养件、抚养件、继承件、相邻纠纷件,解除非法同居件。行政案件。审结件,结案率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在审结的件民事案件中,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件,维持原判件,正在审理的件。

民事案件量大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审理好民事案件,对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工作中,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是审理好婚姻家庭案件。婚姻家庭案件历来居民事案件首位,尤其是离婚、抚养、赡养等案件所占比例更大。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房屋分配等问题上处理难度增大的特点,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严格按照新《婚姻法》、《继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和伦理道德教育,促使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和道德观,处理好老人赡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对那些破坏他人婚姻家庭、不尽赡养、抚养义务、虐待、遗弃老人、子女等侵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务员之家http://www.xiexiebang.com,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对公民之间因土地、山林、水利等纠纷引发的案件,及时组织审判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就地审理,教育群众团结友爱,和睦相处

三是在审理公民之间因生产经营等产生的借贷、借用、买卖、租赁、合伙等财产纠纷时,我们从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维护邻里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出发,既依法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加强对违约、违法债务人的法制教育,制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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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认真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对青少年罪犯教育、感化、挽救的职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注重做好延伸考察教育工作,克服就案办案、就事论事的积习。向前延伸,了解少年刑事被告人的家庭、社会环境、犯罪原因,以便寓教于改。向后延伸,考察回访,巩固和扩大办案效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和学校、家庭对青少年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四是做好缓刑回访工作。为检验法院在审理中适用缓刑的社会效果,我们抽调干警组成回访小组,对近两年判处缓刑的部分罪犯进行了回访考察。干警们深入到罪犯居住地的村民、村干部、当地派出所及基层组织了解罪犯改造情况,考察罪犯余人。

五是发挥审判机关的调解、指导职能,加强基层工作,努力减少诉讼。人民法庭与群众联系最为密切,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前沿阵地,为此,法庭干警克服人员少、辖区广、条件设施落后、工作环境艰苦等困难,不辞辛劳地深入下去,体察民情、走村串户、送法上门、依靠群众、着重调解,依据法律和政策认真解决一般民事纠纷、简易经济纠纷,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