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龙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

规范化建设执行情况工作报告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领导小组:

我院自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并印发的《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从组织保障、警务实施、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并组织我们围绕这个标准,大力开展司法警察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对我院的司法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做如下简单报告:

一、组织机构

我院党组对于司法警察工作一直以来比较重视,正所谓一个好的队伍必有一个好的火车头,队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团结一致,有很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院党组、院领导关心重视下,法警队的建设取得长足的进展,法警队的设立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在不段成长的过程中,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已是副科级建制的大队(大队于2000年12月28日挂牌成立);现有队员共13名。男12名,女1名。班子成员主要由教导员1名,副大队长2名组成,我院党组将在近期把班子成员配备整齐。13名队员中,已授警衔的9人、待授衔的4人、已归队编队管理的9人、兼职的4人,其中执行局,财务室,办公室各有1名法警队员工作,还安排了1名法警队员长期驻扎基层法庭便于开展工作。我院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充分履行法警职责,积极做好各项警务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院党组交给的各项任务。

(一)、我大队有独立的办公室约70平方米,配备电脑1台、囚车1辆、手铐20副、电警棍10支、脚镣4副、警械专用柜2组、网枪1支、盾牌5个、防弹头盔9顶、防暴头盔9顶、防弹背心3件、防刺背心5件、防割手套2件、消毒柜1个、手持探测器1个等装备、基本上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我院法警大队在院1

二、装备建设

党组和上级法警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标准》的规定和数量配备装备。办公设备比较齐全、装备配置也比较到位,为司法警察依法执行警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的条例》的规定,对枪支进行管理和使用:

1、我院设有独立的武器、警械库,武器、弹药、警械分别在不同的保管柜保管。该库设置了红外线防盗报警器,并与110报警中心联接。同时安排两位责任心强的干警负责管理枪库,分开配带钥匙,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枪库取出枪支。做到人防械防双重保险,确保枪支的安全管理。

2、我队在实践中不段完善枪支的管理和使用制度,规定一般干警因公务借用枪支一天的,由队负责人审批,超过一天由院长审批;队负责人因公务借用枪支的,由院长审批,并进行登记,检查。每月队负责人和枪管员对枪库及枪支、弹药检查两次,并对枪支擦拭上油一次,使枪支等得到良好的保养和正常的使用。同时,组织新干警认真学习了警械和武器使用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干警在执行公务中正确使用枪支,坚决杜绝滥用、乱用、乱携带枪支现象。

(三)、根据我院刑事案件较少的实际情况,我院只设立羁押室一个,基本上满足了工作的需要,同时设置了押解专用通道,实行押解人犯通道和审判人员通道分开。严格执行按人犯与法警的比例1:2或1:3的规定进行押解,对于重刑犯在庭审时还派专人到外围进行巡视看守,坚决杜绝不安全隐患,充分保障了庭审的安全。

三、教育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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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存在问题和今后目标

我队自收到高级法院关于《广东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文件后,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全面展开自我检查,在领导的重视和关怀下,警务规范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规章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如:还没有建立教育档案、登记管理制度等。二是同志们的法律知识水平还参差不齐,有待日后逐步提高三是部分干警没有编队管理,由于工作需要分布在其他庭室,造成战斗力分散,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健全组织,加强法警归队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协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编队管理要求,实行法警编队统一管理。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和开展,为我院的警务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们在现有的机制上,与时俱进,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二十一世纪的司法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法警工作还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将以这次开展警务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不断总结提高,推动我院的司法警察警务工作不断前进。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