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对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月下旬,我随市人大叶主任和内司委的领导一起,范文先生版权所有,6dgww.com。对阜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进行了视察调查。通过此项活动,我对我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在我主要根据我县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谈一点个人看法,供各位主任、委员在审议时参考。

民事审判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头戏,老百姓所讲的“打官司”主要是指民事诉讼。因为民事审判工作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既要依法审理、依法裁决,又要使人民群众得到满意的结果,其工作成效直接影响整个法院的工作和法院在外界的形象。阜宁县人民法院近年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并坚持司法为民,推进审判改革,审判质效取得显著进步。

一、积极改善硬件环境,提高审判人员业务能力

人民法庭历来就是民事审判工作的主力军,办理的民事案件每年占全院总数的%以上。为了改善法庭的基础建设,去年该院积极筹措资金,建成了苏北一流的城北人民法庭,今年五月还新设立了羊寨人民法庭,并对其它四个法庭进行了重新装修,使整个人民法庭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硬件环境。根据方便审理、方便诉讼原则,各庭还在有关镇设立巡回办案点。针对民事审判面广量大,政策法律性强的特点,法院将年轻的审书人员安排到人民法庭工作,配备工作能力较强的庭长到基层。切实加强民事审判队伍的教育培训,积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学历教育,目前的民事审判人员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法院还通过开展裁判文书制作竞赛、观摩庭审和举办审判经验交流会等活动,认真搞好民事审判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贯彻民事法律、法规

为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加快司法民主进程,今年上半年,法院在全县范围内聘请了二十名人民陪审员,经人大任命,省高院和市中院培训,目前已全部上岗,和审判人员一样成为审判组织重要成员。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阜宁法院民事审判一线的全体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以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熟练地掌握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坚持规范庭审活动和司法程序,正确地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坚持巡回审判制度,选择了一些赡养、侵权、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深入到农村、居委会就地开庭,取得了审判活动的最佳社会效果。

三、狠抓审判质效管理,全面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

审判质量和效率是法院工作的主题,也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望和要求。阜宁法院始终把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放在突出位置,采取加强教育,增强审判质量、效率意识;抓好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保证程序公正;坚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定案,防止因个人的偏见而导致实体裁判的不公;强化审判管理,严格岗位考评,把法官审判业绩同职务晋升、评功授奖直接挂钩等多种措施,确保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有效地提高了民事审判工作的水平。

四、充分发挥审判优势,大力强化司法调解功能

人民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又一重要职能是诉讼调解。调解工作至关重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基层法院和法官在新形势下的基本要求。阜宁法院民事审判人员强化诉讼调解,尽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他们一方面认真审理好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凡是经基层民调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当事人的意志,又不显失公平的,都予以支持,确认其效力,判令当事人按约履行。另一方面他们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诉讼环节上加大调解力度,通过开展庭前调解、判决送达前调解、借助代理人和当地干部、当事人近亲属调解的途径,使一大批案件通过调解协商的方法加以解决。近两年,阜宁法院民事案件的调撤率始终维持在左右,施庄法庭和益林法庭的调撤率更已达以上,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范文先生版权所有,6dgww.com

阜宁法院注意摆正被监督者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位置。除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上,向全体人大代表汇报人民法院的各项具体工作外,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听取人大领导、特别是内司委领导和人大代表对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并注意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其要求抓好落实。他们全力配合人大的个案监督,经常向人大领导和内司委的领导汇报具体案件,尽最大可能做好个案的审判工作,尽量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的有机统一。

经过调查研究,我认为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⒈民事审判工作受到当事人信访压力和媒体的影响,公正司法受到挑战。

⒉调解工作由于律师的参与和基层调解组织的不健全,调撤率提升的空间已越来越小。

⒊新类型案件如农业承包合同中的侵权案件,由于众多历史原因,人民法院在实际操作中有相当的难度。

⒋个别案件的审理在程序操作方面仍不够规范。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⒉把法官队伍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素质。法官必须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知识、政治素质、高度的责任感,同时还必须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和驾驭庭审的能力,这就要求法官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增强司法能力;培养出一支高素质法官队伍,使审判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⒊加大对审判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办案所必须的经费。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法院的投资,最大限度地解决法院办案经费的困难。

⒋突出“调”字,依法调解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环境。调解是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事调解工作应从情、理、法方面为争议双方寻求沟通的结合点,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达到最佳效果,把诉讼调解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在调解的主动性上下功夫,在调解形式上求创新,在调解的方式、方法上求突破,抓住调解时机,释法说理,化解积怨,提高调解成功率,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