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报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秉承“从严治警、从严治车、从严管理”理念,认真组织积极开展执法执勤车辆整治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执法执勤车辆和驾驶人员规范化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后勤保障,收到了显著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制度化管理体系

(一)领导重视,建章立制。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我院积极召开了院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执法执勤车辆整治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动员大会之后,全院各庭、科、室、队认真开展活动,及时组织干警、车辆驾驶员对有关公务车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深刻分析,切实提高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人员的思想认识。完善了《车辆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全院执法执勤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规范管理,完善台账。针对全院执法执勤车辆和驾驶员较多的现状,我院建立了驾驶员准驾车型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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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纪律。使用执法执勤车辆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单由办公室统一印制,发给本院各部门,由本院各部门填写使用。执法执勤车辆调配使用,由用车人在本部门填写派车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向办公室申报后,由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执法执勤车辆出省需报院长同意。院领导用车,由用车人通知办公室派车。驾驶员必须凭派车单出车,并按派车路线行驶,途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或延长行车路线的,应事先电话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事后应及时补办变更手续。

(二)强化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督查。成立督查组通过集中突击检查、日常抽查和接举报后追查等多种形式,在严格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的落实上下工夫,完善公车使用机制。对于以申请出公差名义经办私事,违者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费用自理,如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全部损失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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