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的调研报告
当前,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地阻碍了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2004年至2008年我院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深入的研究此类刑事犯罪案件特点、犯罪原因,并探究预防途径和方法,以促进审理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
一、**法
院2004年至2008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恶性刑事案件数据统计:
2004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抢劫8件、故意伤害2件、放火2件、故意杀人(未遂)2件、盗窃1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6人,拘役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2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人。
2005年审理的此类案件中,故意伤害4件、盗窃2件、强奸1件。被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2人,管制的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的2人。
2006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抢劫6件、盗窃3件、强奸(未遂)1件、故意伤害1件、放火1件。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2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7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2人。
2007年审理的同类型案件中,故意伤害2件、寻衅滋事1件、强奸(未遂)1件。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
2008年审理的案件中,抢劫2件,盗窃2件,故意伤害1件。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2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2人。
2004年至2008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中,抢劫16件,故意伤害10件、盗窃8件、放火3件、强奸(未遂)2件、强奸1件、故意杀人(未遂)2件、寻衅滋事1件。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6人,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7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4人,拘役的1人,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的6人,管制的有1人,免于刑事处罚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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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法律知识缺乏,法制意识较淡薄。根据2004至2008年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的数据统计可以看出,作案的人员多数是以农民犯罪为主,而这些农民犯罪的又多是文化素质比较低的。我国农村虽然经历了四个“五年普法”教育,但由于我国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农村群众的法制观念、文化素质都相对较低,这就使得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比较的淡薄,很多时候农民都搞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到底有没有犯罪,部分村民群众之间发生纠纷不依法解决,而是通过社会势力来私了,靠比“拳头硬”,往往导致纠纷激化,两败俱伤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在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忽视了抓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全面发展的社会,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这几年,我国在经济建设方面搞得红红火火,人均收入成倍增长,物质文明上去了,但是精神文明却被忽视了,社会风气有所恶化,道德行为的失范。当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等腐朽思想在一部分家庭成员中逐渐滋长,侵蚀了部分家庭。如有的家庭沉迷于麻将等赌博活动;有的家庭缺少交流,家庭成员之间情感淡化;有的在外包养情妇;使得婚姻、家庭纠纷演化成刑事案件,上演着一幕幕家庭悲剧。此外,邻里之间为了一己私欲,而大打出手的事件也时有发生,人与人之间变得淡漠,矛盾重重。
(三)人们长期存在的价值观念与快速发展的经济不相适应。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的很快,特别是一些城乡结合处,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而积累了大笔资金的农村。人民的生活水平开始变的好起来,但是,人们长期以来树立的价值观却没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改变。人民的小农意识依然很强,个人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