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专项整改活动进展情况通报
今年6月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根据上级检察院和政法委的部署,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深入扎实地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两级院切实把专项整改活动作为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重要手段和推动下半年检察工作的主线,本着求真务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的原则,在真查真改上下功夫,在规范行为、提高水平、推进工作上做文章,认真部署,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检察院在成立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方案及阶段工作计划安排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了“四个抓”:一是抓部署落实。采取召开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动员大会、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全市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专题会议和全市检察长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对专项整改活动各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强调,把专项整改活动一步一步引向深入。二是抓责任落实。对专项整改活动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专项整改办抓督导、各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部门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级逐人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抓检查督导。市检察院于7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到各基层院检查专项整改进展情况并通报了检查结果;班子成员既联系分管部门的专项整改活动,又分别挂钩联系一个基层院,先后三次分头深入各基层院了解指导专项整改相关工作;检察长采取与基层院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重点部门干警代表座谈等方式,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专项整改工作,面对面地帮助基层院解决在专项整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检察院还通过抽查案件的形式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如对某县检察院办理的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拐卖儿童一案进行督办,经调卷审查,发现该案存在撤回起诉错误、侦查监督不力的问题,经市检察院督促,目前市公安局也已对该案挂牌督办。四是抓典型示范。市检察院确定某区检察院为专项整改活动的联系示范单位,并选择7个基层院内设机构为联系点,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一、专项整改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
总的来看,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检察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两级院把专项整改作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和深化先进性教育的重要措施,坚持把学习和教育贯穿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不断统一干警思想,增强干警参与专项整改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通过深刻剖析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和根源,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提高了对规范执法行为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执法观,坚定了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人权意识、公正意识和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切实查找出了执法不规范的较突出问题。通过排查,两级院共梳理归纳出五个重点部门存在的87个问题,涵盖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各个关键环节,既有不规范的问题,也有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全市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如在审查逮捕环节查找出个别沟通案件、随意让公安机关撤回报捕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不规范等问题,在审查起诉环节查找出诉讼监督力度不够、庭前准备不充分、滥用撤回起诉等问题,在侦查环节查找出违规内部立案、线索管理随意松散、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协作不规范等问题,在民行检察环节查找出不重视保障被申诉人权益、文书说理不透彻、备案不及时等问题,在控申检察环节查找出对内监督制约不到位、线索评估不规范、举报反馈不及时等问题,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提高明确了方向。三是一些影响公正执法的问题已经得到或正在解决。两级院边查边整边改,对查摆出的问题逐条剖析原因,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执法不作为的问题已得到初步纠正,执法不规范或乱作为的问题大部分都已经得到整改或正在整改。经过努力,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作风不严谨、执法程序不严格、执法监督不到位等一些突出问题也得到初步解决。如通过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查活动,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制作的差错率明显降低;通过强化公诉庭前准备、听庭评庭和案件质量评查,出庭公诉工作更加规范高效,案件质量得到提高,无罪案件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全市仅有2人被判无罪,且市检察院已对其中1人提请省检察院以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某县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打击涉林犯罪不力及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区治安特点”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并被县委、县政府转发,有效带动了相关执法环节的规范。四是检察业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得到新的加强。在认真查摆整改的基础上,两级院把制度建设摆到了突出位置,对现有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围绕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逐一列出需要立、改、废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分别轻重缓急,确定时间表,有分工、有计划地集中开展了建章立制工作。两级院共制订新的制度规定23项,修改完善制度规定38项,废止不合时宜的制度规定22项。市检察院针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撤回起诉、制作法律文书工作中存在的较突出问题,分别制定
了《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暂行规定》、《规范刑事公诉案件撤回起诉工作的意见》和《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的意见》等,用制度保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堵塞漏洞,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五是有力地促进了办案业务工作的开展。两级院把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和检察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办案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上了新台阶。今年1至10月,全市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34人,提起公诉1861人,纠正漏捕32人、纠正漏诉16人。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1件12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7件9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件25人;在电力、煤炭、林业、交通工程等行业和领域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案件,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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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培训考核工作,市检察院围绕各个执法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和基本技能,分四批组织两级院主要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开展了集中脱产培训,于10月26日组织两级院八个重点部门检察官以外的192名干警参加了开卷考试,10月29日又组织两级院反贪、渎检、公诉、侦监、民行、控申、监所、林检等八个重点部门的253名检察官参加了闭卷考试,两级院60名领导班子成员也都提交了撰写的论文,目前已经完成阅卷工作,正在统计考试成绩,并拟于近期对成绩予以通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0月18日,市检察院召开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政委召开的全国规范执法行为经验交流会和高检院召开的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等会议精神,原原本本学习贾春旺检察长9月28日的讲话精神,回顾分析前一段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改活动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认为,前一阶段的专项整改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能估计过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到位、发展不够平衡、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普遍性问题查摆得比较多,典型性问题查摆得不够,有的对典型问题还没有认识到,对典型案例的剖析重视不够,涉及的典型性和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进行查摆;我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检察机关所处地位、职能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有的机制建设还比较脆弱;执法现状确实还存在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以及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会议强调,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继续扎实深入推进专项整改活动,重点要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引导干警提高对规范执法行为的认识。要引导干警看到存在的问题,克服自满情绪,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继续开展“规范执法从我做起”活动,真正使规范执法成为每个部门、每位干警的自觉行动。二是要继续扎实开展排查和整改工作。要把排查和整改贯穿于专项整改活动的始终,在前一段排查整改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剖析,重点排查典型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涉检上访问题不仅要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还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深入查摆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上存在的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三是要突出抓制度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要着力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在抓制度建立完善的同时,把着力点放在抓制度的落实上。要求两级院、各部门近期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看哪些制度没有落实,哪些制度被执行偏了,认真分析原因,拿出抓好制度落实的意见和措施,并切实付诸实施。另一方面,要下功夫抓好责任追究机制的建立和责任追究的落实。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认真思考、调研、探索,提出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尤其是执法办案环节应负的责任以及追究责任的办法,由市院进行统一汇总后形成全市性的意见,与检务督察、绩效考评和办案流程管理等工作相结合,在实践中实实在在地抓好落实。四是近期要办好四件事。分别是:市院党组成员分头到挂钩基层院传达高检院、政法委近期对专项整改活动的部署精神,共同讨论、研究年内工作和推进专项整改活动的意见;向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寄发《岩检要况》,通报专项整改活动进展情况;由市院专项整改办成员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基层院,采取查阅资料、抽查案件、参与“五个一”活动等方式,对专项整改工作开展一次检查督促,掌握情况,发现典型,查找不足,推动工作;进一步抓好和推动“五个一”活动的开展,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完善。五是要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抓具体、抓落实、重实效。要求两级院从检察长到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一般干警,都要继续高度重视专项整改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中政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的部署,各司其职,积极参与,狠抓落实,不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共同把专项整改活动做好做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