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xxx检察长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保护、教育、管束”理念,综合运用批捕、起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司法救助等方法手段,切实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检察职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配齐配强检察办案团队,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

(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办案组织。2021年,我院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将未成年人检察各项业务集中统一办理,要求凡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检察业务统一由第一检察部集中办理,配备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1名,适合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高素质年轻女检察官助理1名,以及其他检察人员4名,在原有未检专人办理的基础上成立未成年人检察专项工作组,实现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专项工作开展和集中统一办理。

(二)优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适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需要,整合、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职能,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形成了“捕(审查逮捕)、诉(审查起诉)、监(法律监督)、防(犯罪预防)、教(教育矫治)”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探索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室等,取得非常好效果。

二、立足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持续加大未年成人保护力度

(一)坚持“宽容不纵容”,依法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是依法惩治罪行较重的未成年人,20**年以来,我院批准逮捕因故意杀、抢劫等涉罪的未成年人11人,起诉10人,有效打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二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初犯、偶犯或者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少捕慎诉”,为其接受矫正、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共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3人,不起诉2人;三是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别诉讼程序,综合运用远程亲情会见,多方征求意见、社会调查以及帮教等形式,全力保障未成年人诉讼以及其他合法权利。比如我院今年办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中,涉及三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是未成年人,所以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我院建议公安机关对该未成年人与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分案办理。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我院为其安排了监护人远程视频亲情会见,共同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两次社会调查,并多次听取辩护人、被害人以及其所在村委会意见,组织听证员、政协委员、心理老师、村干部、侦查人员召开听证会,综合多方意见后,我院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小,且具备帮教条件,最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帮助罪错少年重归正途。

(二)始终保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批捕、起诉。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6件7人,起诉6件6人。比如我院今年办理的一起强奸年仅12岁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金钱为诱饵,引诱未成年被害人利用网络媒体向其发送隐私图片,并迫使其见面后强行发生性关系。案发后,我院认真落实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就介入案件调查,积极引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从严从快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入检察力量,使得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得到罪刑相适应的法律制裁。

(三)积极拓展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业务。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我院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办理涉未公益诉讼的诉讼范围与模式,专门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涉及未成年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等立案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份,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时,发现某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以此为延伸,我院遍访县域内注册备案的7个网吧,发现有5个网吧都存在该问题,严重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规定》,损害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目前,我院已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向市人民检察院请示立案,并计划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堵漏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四)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综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积极探索“训诫+督促监护令+督促型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组合拳,今年,我院已经向涉案未成年人发出训诫书1份、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2次。同时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我院始终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尤其注重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救助。我院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案件受害人的子女是太原慈善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读学生,这名未成年人本来就是单亲家庭,其父亲被害身亡后更是成为了孤儿,让原本就靠低保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生活难以为继,面对这种情形,我院在经多方社会调查后,按程序依法为其申领发放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受到了当事人和其姑姑的深切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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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未检队伍综合素能。要进一步推进办案程序规范化、办案标准规范化,深入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加强对从事未检工作办案人员心理学、社会学知识的培训,积极鼓励未检办案人员考取相关专业资质,不断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打造未检品牌亮点,牢固树立精品案例、典型案例意识,强化未检理论研究,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全力打造打造工作品牌。

各位x表,“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是涉及千家万户。下步,我院将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办理各位x表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