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扫黑除恶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到目前为止(2018年#月2016日),xx市检察院对九类涉恶涉黑案件在批捕环节受理案件2016件,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有#件,批捕2016人,追捕#人,不捕#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有#件,批捕#人,不捕#人。公诉环节受理案件#件2016人。其中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有#件2016人,提起公诉#件#人,其中出庭支持公诉#件#人,一次重报#件2016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件#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案件有#件#人,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件#人,正在审查阶段#件#人。这些案件中有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典型案件,犯罪嫌疑人有2016人。自20162016-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徐少文、李文、聂化明等人主要以放高利贷牟取非法利益,纠合王庆丰、魏绍洋等人在xx市实施多起寻衅滋事、绑架、非法拘禁等案件。该犯罪集团人数较多,重要成员固定,有明显的首要分子,经常有预谋的组织进行多数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这起案件已经到了一次重报阶段,主办检察官正在对这起案件进行认真仔细地审查,依法从严,准确无误地打击这些恶势力。
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时,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联络配合,我院设立专职联络员对九类扫黑除恶案件进行数据收集向市扫黑办报告反馈信息。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市院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的请示报告,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和备案审查制度,争取业务指导和支持,形成打击合力。
我院在批捕、起诉等诉讼环节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依法从快批捕、从快起诉,运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和犯罪集团的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打击,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严惩处;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事先有通谋的,以具体犯罪的共犯论处。加强提前介入工作和证据审查把关,加强诉讼监督。
还要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纪检监察的工作衔接与配合,建立线索排查、移送、反馈-2-机制。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确保对每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同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严格区别对待原则,分类处理黑恶犯罪涉案人员,对组织者、领导者、核心成员、骨干力量以及起重要作用的,从严打击;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正确适用法律,防止机械执法,做到不枉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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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扫黑除恶整改落实情况汇报_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检察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一是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迅速召开党组会、全院动员学习传达上级精神,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专题学习,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三是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打击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强力推进相关工作进程。四是领导挂帅,充实办案一线。院党组先后8次专题研究,2次专题督办专项斗争工作。
对重大案件院领导深入一线指挥,带头承办,先后召集有关办案人员讨论研究涉恶案件3次,为专项斗争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将今年引进的两名高素质检察官助理充实到办案一线。组织办案干警认真学习有关上级文件规定和办案资料汇编,准确掌握黑恶势力犯罪的法律特征、构成要件及定罪量刑要点,不断提高办案能力。
二、强化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作为今年宣传工作重点,积极开展了多层次、多阵地、全方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编印扫黑除恶宣传资料分发至全体干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工作群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知识,确保入脑入心。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红色体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工作制度等上墙。
注重运用门户网站、“双微”平台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案件信息和办案成效,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斗争情况的知晓度。我院在门户网站和检察内网发布专项斗争工作宣传报道18篇,推送原创微信4期,转发相关信息20篇。延伸宣传阵地,深入帮扶村和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督导。印发宣传资料1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3条,设置举报信箱1个,宣传专栏、宣传展牌4个,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
三、强化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围绕中央确定的打击重点,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涉恶犯罪案件9件48人,均全部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提起公诉2件8人,法院已判决1件3人(已起诉未判决1件5人),起诉事实和罪名均获法院判决认同。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建立“优先受理、优先分案、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的受理窗口,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确保不在检察环节发生梗阻。成立办案组专门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对重大黑恶案件由院领导或资深检察官承办。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就专业化办案、介入侦查、指定管辖等具体问题达成共识。
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加强重点案件排查和在办案件自查,重点排查是否涉及漏罪漏犯和“保护伞”问题。强化驻所日常监督,建立重点在押人员检查台账,了解在押的涉黑涉恶类人员数量、罪名、表现情况等,引导和鼓励在押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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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1、对学校安全和财产方面进行了三方面排查。①对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②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③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摸底排查。
2、对教师和学生人身安全进行了三方面排查。①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②校园欺凌行为;③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
3、对教师和学生参与社会黑势力进行了排查。排查教师中有没有勾结社会黑恶势力的,社会黑恶势力有没有强迫本校学生参与非法活动的。在以后的工作中,我校继续加大集中摸排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县局扫黑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整改学校安全管理漏洞等问题,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