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总结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总结

根据十六大关于“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精神以及区、州两级检察工作会议的要求,为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我院开展了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和“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以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检察业务、学习经济、学习社会和学习先进典型活动为重点,在全院营造勤奋好学、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力争使干警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素质明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明显好转,能够更好的担负起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重任。

一、提高创建意识,牢固树立学习观念

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形成全民学习,终生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十六大关于建设司法文明和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现代化精神,要求检察人员终身学习,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国内国际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观点和未来要求。

根据创建学习型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干警的实际状况,院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工作计划》,明确了目标和任务,并多次召开全院大会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区、州两院关于创建活动的决定和有关要求,从灵魂深处解决“为什么学、为谁学、怎样学”的认识问题,深刻领会创建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使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进入学习状态。教育干警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以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指出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对于兴检立院的重要意义,要求干警们思想上高度重视并积极行动起来,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科学技术和市场经济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充电”,提高自身素质,为开展创建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以学历教育为载体,鼓励干警自学

我院干警中,现有法律本科学历5人,在读法律本科10人,参加续职培训10人,应当说整体素质基本能适应工作需要,但是与《检察官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因此,树立终身学(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习和团体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干警的学习力和战斗力,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对于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及思想动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增强了学习的紧迫感和使命感。院党组大力支持干警自学业务和理论,为他们的学习积极提供便利。

三、转变学习内容和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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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检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头戏。我院起诉科人员少,案件多,工作任务较重,但他们始终坚持小组学习,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以学习促办案,以办案促学习。他们把每周五下午全院政治学习后的时间定为科室学习时间,重点学习刑法、刑诉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与办案相关的民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财会知识,同时结合公诉改革,学习讨论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庭前证据交换以及不诉案件公开审理等内容,为更好的办理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外,科室还经常组织参加观摩庭,并在庭后对出庭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学习好的经验,不断提高公诉技能;同时经常组织对疑难案件的讨论,通过对疑难案件的分析讨论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

通过各科室组织学习和干警自学的相互促进,促进了我院整体学习氛围,使“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逐渐深入人心。

总之,今年以来,通过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和争当学习型检察干警活动,我院干警的学习意识和学习劲头都有了明显的提高,钻研业务,提高素质的风气逐渐形成,今后,我院将继续开展争创学习型检察院的活动,促进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发展需要。